其实大学分手后,程劲川就去了米国。
他早该去了的,早在他高中毕业时,他母亲就让他一同去米国,只是他心中有些希冀,选择留在国内上大学。
到了米国,他经商的优势和天赋就显现了出来,在攻读硕士学位时,有幸结识了不少金融界的富二代,几人利用家中的资源和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激进个性,在外汇和币圈市场上杀伐果断的累积了不少财富。
那段时间,他觉得很畅快,很刺激,他想,人生就该这样肆意挥洒。
金钱的累积当然少不了夜晚的纸醉金迷。
酒会上,他形象出挑,主动搭讪的美女名媛们比比皆是。
他还邀请了一位华人女孩共同跳了支舞,然后两人在露台喝着酒聊着天,气氛都恰到好处,在酒精的作用下,在这昏暗又静谧的露台,两个人自然而然的靠近。
就像他的同僚们说的,男人的一生从来都不只有一个女人,何况是他们这种天之骄子呢?那样岂不是对女性的不公?大有雨露均沾才是为女性造福的怪诞逻辑。
他也慢慢接受了这样的想法,毕竟他和云霄就像很多大学分手的情侣一样,都是彼此的过客而已,男人没必要一直念念不忘曾经的过往,特别是他这种人。
他已经为了接近她留在国内那么多年,也确实情深义重的在一起过,他没什么遗憾。
想到此,他伸出修长的指尖附上女孩画的精致的侧脸,这个女孩的父亲是在米国做实体生意的,生意做的很大,如果这段关系能很好的发展下去的话,对程家海外的生意自不必说。
女孩显然对他也很满意,娇羞又大胆的仰着头,直视着他迷人深邃的眼眸。
明明水到渠成的事,只要他低下头就可以触碰到那软嫩红缨的嘴唇,可当他看到女孩眼中的自己时,却怎么也无法再继续下去。
最终他选择了落荒而逃。
他看到自己没有情欲,没有快乐,只有理性的算计,他所认为的男女之间的感情不应该是这样。
生长在他这样的家庭,他早就深有体会,自己的父母因为联姻没有爱就生下了他,他不想自己也变成这样的人。
他开始理解为什么父亲可以不顾名声的选择在外面安家生子,为了一个没有利用价值的女人可以做个不负责任的男人。
爱情会让人情不自禁,就像他当时脑中情不自禁的就浮现出云霄的影子一样。
没有开灯的房间里,他静静的抽着烟,红灿灿的星星火花在黑夜里亮起。
他发现自己这一年的国外生活都没能忘记那个人。
甚至私生活很干净。
内心空虚又无处排解,唯一的方式便是学会了抽烟。
看来,有些事还是得去顺应心意,不然内心不快乐了,挣钱好像也麻痹不了神经。
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那些女孩明明比云霄漂亮,比她家世好,比她气质绝伦,可却让人索然无味,提不起兴致,有的只是礼貌的疏远和客套的寒暄。
他有时候都想把他的同僚们的脑子抛开来,看看是怎么做到三五天就能换个女伴的。
他可没这个精力去应付这些。
可想到自己是被那个胆小鬼给抛弃的,心里又隐隐怒意攀上心头。
凭什么是他再一次的回头呢?
他想可能是初恋的原因吧,不都说初恋让人难以忘怀吗?
那他再等等好了,只要时间够长,只要她不出现,只要有个合眼缘的女孩再次出现......
所以当接到林姝的电话时,他毫不犹豫的就选择和她建立联姻关系,因为那样就不会有人给他物色女人,他也懒的去应付这些事。
先拉个人占着位置好了,反正他也不急,他还年轻,时间很长,不是吗?
往常每年度的同学聚会他都是不屑参与的,可当他回国接到谭北的电话,说云霄去了之后,他觉得自己的血液在倒流,在兴奋,起了一胳膊的鸡皮疙瘩,好像整个人都变得鲜活起来。
“去,为什么不去,老熟人嘛,见见面也没什么。”他漫不经心的在电话里回复着谭北。
挂了电话就直接联系林姝,让她跟自己去参加同学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