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轩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慵懒地伸了伸懒腰,简单洗漱后就出门了。
最近几天来,林鑫饭店火爆得不行,就算在东街也是小有名气。由于最近客流量越来越大,两人都快忙坏了,食物材料更是经常不够用,所以每天都需要到东街超市去买材料。
东街虽然叫街,但是规模跟一个县的大小可以相媲美。只是七十年代以来改革纠纷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其他县城纷纷升了一级,只有东街还保留原来的等级。
不仅如此,由于东街处于一个城市的交通要道,背靠西南海,建了数不清的铁轨,经济更是得以高速发展,有小京城之称。
刚踏入东街,便觉得两边风格迥然不同。城西保留着白砖黑瓦的古老建筑,时不时冒一些东欧的风格建筑,显得不伦不类。而东街这边高楼大厦错落有致,更是配备了现代化的措施。
这让林轩觉得眼前一新,颠覆了之前这个世界很落后的观点。看来任何地方都有落后的角落。
轻车路熟地找到了指示牌。沿着指示牌能很轻松地得知目的地的方位,能节省不少时间。虽然来过东街多次了,但林轩自然对这里的一切兴致勃勃,时不时地四处张
望,寻找新鲜的玩意。
没过多久,就到了沃尔玛超市门口。但是林轩并没有直接走进去,而是定定地望着远处一家银行门口。
“滚,快滚出去。”
一个保安拿着电棍,凶恶地训斥道,眼中嫌恶的眼神流露出。
呜~
是一直可怜的流浪狗,盼望地望着银行里面,却又害怕保安手中挥舞的电棍,迟迟在门口徘徊。
它应该是一直金毛,只不过由于长期没有得到照顾,失去了本来原有的光泽,身上脏兮兮,再加上瘦骨嶙峋,周围的人都避开了它。
林轩就这样望着它,若有所思。他想起来他之前也养了一只金毛,圆圆的,是一只小金毛,很可爱,不过在很小的时候被偷走了。现在想来,真有些内疚。
这是,他看见了一个小男孩走近了金毛,一点也没有厌恶的样子,而是满脸纯真。小男孩看它应该很饿了,偷偷地从妈妈口袋里扯出一只排骨,准备扔给金毛。
小孩的妈妈发现了,慌忙地走上前,拉住男孩,“这只狗这么脏,被传染了怎么办。小心它咬你呀,快走开。”
随后她又对保安呵斥,“把这只狗看好!要是它咬到我家小孩怎么办?你担得起责任吗?”
保安涨红了脸,连忙道歉。
等到两人走远后,愤怒地一脚踢在狗肚子上,“快滚啊。”说着还不解气,提着棍子想要继续殴打。
呜~
金毛被踢的翻倒,缩到了一个黑暗的角落。
林轩再也看不下去了,走上前制止了保安。
“关你什么事,再多管闲事连你一起打。”
保安上下打量林轩后威胁道,作势挥下电棍。
林轩单手抓住了他的手腕。保安想挣脱,却发现他的手像被钢钳一样牢牢抓住,越挣扎,手上传来的力越大。
保安涨红了脸,“小子,现在快走还来得及,我当没发生过。你知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你等下想走也走不掉。”说着,打开了肩膀上的对讲机。
林轩也不想多惹事,便放开了保安的手腕,转身想抱起金毛离开。
不料一阵破空声袭来,林轩感觉有什么重物在头上砸了一下,随之而来的剧烈的疼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