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被打开的一瞬间,金色阳光洒落在叶继欢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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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思是一个狗仔。
一个专门从事拍摄明星地下情和各种劣迹来赚钱的狗仔。
今天这个身材高挑长相却很普通的女孩并不开心。
这不怪她。
任何一个狗仔辛辛苦苦拍下的照片突然丢失却出现在同僚的报道当中恐怕都不会很高兴。
对此,思思只能怪自己傻。
毕竟谁让她会把自己的笔记本电脑落在了办公室,谁让她天真到把自己的开机密码告诉了自己的同事。
社会的残酷就在于它会逼着你成长。
思思在和主编大吵了一架之后,负气的背上了自己最心爱的高倍莱卡相机漫无目的走在港城的街头,然后很随意的对着四周的环境拍摄着她觉得美丽的事物。
“其实我就不应该做狗仔,而是应该去考环球地理。”
冲着街头几个老人按下了快门的女孩幽幽的叹气。
“这些人好帅,好有男人的荷尔蒙。”
有些累了的思思无意中的镜头一扫,让女孩发现了宝藏。
映入思思镜头的刚从一家冰室吃完早茶走出的五个男人。在她的高清镜头下,五个男人的高矮并不相同,但是每个人的腰身都笔挺的如同标枪,脚下都是帝国的军靴,每一步都整齐无比。
“不知道为什么现在人喜欢精致的男人,我还是觉得这种有野性的男人才是男人。”
犯了花痴的思思一边嘀咕一边疯狂的按下快门,她的焦点都在带头的那个男人身上。
男人一看就没什么钱,这是思思的判断。
“要是能把这身丑死了的工作服换成西装或许是唐装一定帅的爆炸。”
思思调整了焦距,试图让男人的容貌彻底定格在自己的照相机当中。
在镜头下,那个男人的目光锐利,很像是闪电。消瘦的脸颊让他多少有些许的江湖之色。
“他们要干什么去?”
思思忽然想到了这个问题,然后在女孩调整的镜头下,一辆运钞车赫然映入了她的眼帘。
“不是吧!”
女孩惊讶的捂住了自己嘴巴。
下一秒,她看到了为首的汉子已经从腰间摸出了幽蓝烤漆的手枪!
“砰!”
“砰!砰!”
枪声在街道的上空响起。
思思呆呆的看着那个男人在行进间扣动着扳机,枪身飞溅而出的黄橙橙弹壳和几个运钞车保安额头冒出的暗红色构成了一幅诡异而血腥的图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