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知县提讯那几名流浪汉,让他们交代谋杀罪行。可流浪汉们拒不认罪,任凭林知县软硬兼施,他们坚称不知陈三是谁,还说自己只为混口饭吃,没奢望,不会杀人,若为钱就不会当流浪汉了。
林知县没了主意,只好先将他们关押,然后找来两个亲信,让他们去偷听流浪汉私下的议论。亲信躲在暗处,听到流浪汉们讲村妇孙氏的事,说本是艳遇,却因某人下手过重,好事变坏事。亲信再仔细听,也没听出更多内容,便告知了林知县。
林知县一听村妇孙氏,立刻想起验尸时哭得最伤心的少妇,当时就想询问,却被男人带走了。他当即传召西村里长带村妇孙氏前来。一看,正是那名少妇,便知她定是知情人,让她从实说来。
村妇孙氏如实交代了事情经过。原来,孙氏娘家在离尼山黄土村五里外的柳村,她常回去探望。上个月,她摘了些野果,觉得味道鲜美,就送了些给生病的母亲。母亲吃后神清气爽,拉着她聊家常,不知不觉到了黄昏。
母亲留她吃晚饭,她怕天黑不好走,就没吃,往回赶。经过那座旧屋时,天已黑了,几个流浪汉正在屋前升篝火做饭。孙氏因看不清路,便上前讨火想做个火把。没想到流浪汉们调戏她,她开口大骂。
流浪汉们恼羞成怒,将她按住,她拼命挣扎,还咬破了一个流浪汉的手。流浪汉们用土块塞住她的嘴,脱下她的衣服,那个被咬破手的流浪汉还用她的腰带勒她,竟把她勒“死”了。流浪汉们惊慌之下,将她的“尸体”抬到后院,用废弃木材掩盖,拿走腰带和衣服后逃窜。
半夜时分,孙氏苏醒过来,她扒开木材露出头,却因身上木材太多无法起身,只好呼救。也怪她命不该绝,屠户陈三为给肉铺送肉,天不亮就上路,经过旧屋时听到喊声,找到了孙氏。
他想搬开木材救她,孙氏却拒绝说:“我现在赤身裸体,如何见人?你别救我,快去村里喊我丈夫拿衣服来!”陈三觉得有理,又怕她有闪失,便留下黄狗看守,跑去喊她丈夫。孙氏丈夫得知后,拿了衣服跟陈三来到旧屋,救出孙氏。孙氏穿好衣服后,向陈三磕头致谢,哭诉了自己的遭遇。
孙氏丈夫咽不下这口气,找里长诉冤。里长认为要报案就得先找到罪犯,于是让他和自己一起查访。可查了几日,毫无头绪,没想到陈三又被人杀害了。因为陈三对他们有恩,如今惨死,孙氏夫妻非常伤心,孙氏丈夫怀疑是因为陈三救了孙氏才得罪了流浪汉,所以验尸那天孙氏哭得特别伤心,他怕惹事,就把孙氏拉回了家。
林知县了解情况后,当即让流浪汉们与孙氏对质。当场发现一名流浪汉手上有被咬破的痕迹,正是勒晕孙氏的凶犯。人证物证俱在,林知县便用刑讯,流浪汉们最终受不了,交代了谋害陈三的经过。
原来,他们得知孙氏没死,怕她报案,自己会被驱逐,便四处打听,得知是陈三救了孙氏,就怀恨在心。他们知道陈三每天摸黑上路,便在其必经之路埋伏,将他打翻在地,又打又绑。这时黄狗冲出来咬他们,一名流浪汉大腿被咬掉一块肉,至今还瘸着。他们用打狗棍打跑黄狗,见陈三不动了,就捆上石头把他扔进河里。他们没想到黄狗会引来店主,捞出陈三尸体,更没想到官府会查到他们。
案情大白,林知县开始拟判。这些流浪汉杀了陈三,还曾谋杀孙氏,按律应将主谋斩首。这些流浪汉都动了手,本都可按“加功”量刑,但毕竟只死了一人,全判死刑有些过分。于是,林知县将被孙氏咬伤的流浪汉定为主谋,判斩刑;被黄狗咬伤大腿的定为“加功”,判绞刑;其余流浪汉按不加工处置,判杖一百、流三千里。拟判申报后,很快得到批复,该斩的斩,该绞的绞,其余的被流放。
处置完流浪汉,林知县责令里长安葬陈三,并把黄狗葬在陈三坟边。安葬那天,林知县送来一块石碑,上书“义犬冢”三字,还有数百字的墓志铭,称赞黄狗“犬智由义生,犬亦足千古”。
如今170多年过去,尼山黄土村已没人记得曾经有这样一只黄狗,为了主人,它找到肉铺店主,又奋力捞出主人尸体,最终与主人一同长眠,令人感叹历史的沧桑。正所谓:畜生尚且知天性,人类为何少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