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道:“他已经把自己当做一把剑,一把为我驱使的剑。他已经不为自己而活,只是困在兴云庄里等待我的命令。他刚来的时候,还是一个潇洒自在的傲气豪杰,可现在,他是一个人样的木偶,他的理想、他的抱负、他的自我都在消散。
他当初来到兴云庄,是来打听李叔叔的下落,他不甘在兵器榜上排在李叔叔的下面。那么,与其让‘嵩阳铁剑’像听从口哨的犬马一样活着,不如让他实现自己当初的愿望,在追求武道的道路上死去。
若是他没有见到我,这便是他应有的人生。”
李寻欢沉默了,他不知该怎样反驳,也不确定该不该反驳。
李寻欢的小李飞刀虽然例不虚发,却很少真正发出,因为他对旁人总是会有一种奇异的宽容,哪怕这种宽容会伤害到他自己。那些奸恶之辈,才是小李飞刀的针对对象。
郭嵩阳不是一个奸恶之辈,李寻欢是听说过他的事迹的。自从百晓生多年前在江湖上公布了兵器榜,郭嵩阳便带着他的铁剑,一个一个挑战他前头的人,一点一点地排到了兵器榜第四,直到兵器榜第三的小李飞刀远走他乡、踪迹渺茫。
这是一个对武道有着极高追求的人,但现在却亲自画地为牢,自困兴云庄。
“我想过放他走,但他自己不解开自己系上的锁链,那么,与其让他成为被人呼来喝去的狗,不如让他作为剑客堂堂正正地死在比试之下。”
李寻欢叹息一声,他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
等待胭脂要离开时,李寻欢突然问道:“乐乐,你想要离开兴云庄了吗?”
胭脂转过身,她轻快一笑,她没有回答李寻欢的问题,只是道:“我长大了,兴云庄便小了。”
胭脂离开了,李寻欢看着小姑娘的背影如雨燕一样轻快地穿梭在梅林中,越走越远,好像要飞到天际苍穹。
林仙儿把情人环抱在胸前,娇滴滴地说道:“好人儿,还是你最是贴心,真是叫人家欢喜的紧。”
那男子把头凑到林仙儿的耳畔,轻轻吹了口气,低低地说道:“仙儿,也就这时候你能想起我,要我说,那些都是银样镴枪头,嘛样儿都不中用,不如扔了他们,乖乖跟着我,有你享福的。”
林仙儿轻咬着红唇嗲声嗲气:“好人儿,你的本事我知道,只是想着对付一个废物,哪里就要你出马,让那些家伙去办,咱们舒舒服服地做旁的事情不好吗?”
男子年纪并不十分大,被林仙儿的话捧得有些飘飘然,道:“有我师父的宝贝在,那些不中用的家伙没一个能是我的对手,兴云庄不过是个破落户罢了,咱们仙儿想要怎么把它搓扁揉圆就怎么搓扁揉圆。”
林仙儿眼中闪过满意之色,她的声音更加娇媚了:“好人儿,龙啸云的老婆和她生的小贱人还按从前的来,至于那个龙啸云,就先把他绑起来,让他看着咱们料理他老婆女儿,再废了他的武功,拔了他的舌头,断掉他的手,再毁了他的面容卖到海船上去。”
男子点头,忽而又道:“他不是还有个儿子吗?”
林仙儿娇滴滴地说道:“我可见过他一面,生的可人呢,到时候把他收作走狗,兴云庄便水到渠成地是咱们的了,便是那小李飞刀回来了,也不能对咱们动手,除非他不认好大哥的儿子。”
男人有些醋恼地拽住林仙儿的胳膊,林仙儿顺势倒向他的怀中,娇笑道:“好人儿,可别吃醋,今夜还漫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