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无命讨厌那个女人,厌恶她轻飘飘的抚摸,厌恶她攻心的话语,厌恶她的眼神,厌恶她的唇,厌恶她的脸,厌恶她的背影,厌恶她半途而废的举动,厌恶她跟在身边的另一条狗。
他要永远盯紧了她,看她什么时候会厌倦那条伪装成狗的狼。
到时候,荆无命便可嘲讽地说:“她果然就是一个天性喜欢心血来潮、三心二意、半途而废的人。”
…………
阿飞觉得很好,遇到喜欢的姑娘,恰好她对他有喜欢,自那时候开始,他对这一生已经没有什么不满意了。
他唯一需要苦恼的,是和心爱之人游历四方的路上,总是会跳出一些莫名其妙的人,他们嘴里喊着什么一决死战,什么“飞剑客”的声名到此为止。
不过好处是,这些人解决了阿飞不太宽裕的经济状况。
但有一群人则非常奇怪,他们只是见了乐乐一面,就喊生喊死的要跟上来,被乐乐拒绝后要么一死了之,死法千奇百怪,要么也喊着要和他一决生死,说着什么胜利者才有资格跟随的话。
阿飞对于这些人向来是一剑封喉的,乐乐想要怎样,全凭她自己的心意,这些用生死来逼迫的人,还是快些入土吧。
对于这些人的钱袋,阿飞是碰也不碰的,他们的性命一文不值。
就这样,阿飞终于攒够了一根精心雕琢的金簪的价钱。
“所以这根簪子是一群人的血泪凑成的?”胭脂看着镜中正严肃思考、把簪子插在峨峨云髻哪个位置的阿飞,忍着笑意问道。
“我说这是买命钱,他们没有反对,所以我就拿了。他们的性命并不怎么值钱,所以我攒了很久。”阿飞终于找到一个合适的位置,轻轻把簪子斜斜插入如云的发髻中。
胭脂拍了拍他的手:“阿飞,外甥似舅不是没有道理,师父应当会很欣慰。”
阿飞想了想成日里像个花蝴蝶一样的王怜花,难得有些茫然。
但很快他就抛下这点迷茫,按照乐乐的要求认真地比较起每一件衣裳,这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毕竟,心爱的姑娘,着素服则天质自然,如月下聚雪,泠泠从容,仿佛姑射仙人。而盛装严饰,胜云霞迩日,流光耀彩,似乎人间洛神。
不管是怎样的乐乐,阿飞见了,都心如鼓点,始于初见,止于终老,每一时、每一刻、每一瞬,他胸膛里的那颗心都为之跃动。
“嘎嘎——”那只肥的简直不能看的鸥鸟又在催促着添食,日光从窗棱间落下,渺小的尘埃在光线中飞舞,好像永远也不会停歇。
等日光缓缓氤氲成晚霞,人间烟火从千家万户中升起,催促着星子睁开眼睛。星星唤起了月亮,月轮高高挂在天穹,群星不能与之比肩,但偶然,月亮的光华也会为幸运儿停留。
年年岁岁,岁岁年年,荆无命没有等到说出那句嘲讽的时刻。
幼小的孤狼对月长啸,月亮竟然真的为他停留。
“狭飞仙以遨游,抱明月而长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