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还只是最简单的花样。功课才艺会的越少,价格越低,接待的恩客等级也是越低。由此可见,做妓女都不是件简单的事情。
开妓院的若是两口子,那么就得管男老板叫爹爹、女老板叫妈妈。男的不可以同妓院的姑娘们发生关系,否则就是坏了规矩,视同于乱伦。
那本书里曾写到,这家妓院里有个天姿国色的姑娘,遭到了男老板的觊觎。虽然拼死抵抗,还是被男老板给强暴了。女老板竟然迁怒于这姑娘,用刀子捅了下体,把这姑娘给杀害了。
若有人肯于为姑娘赎身,还有一件很缺德的事情发生。姑娘需要脱光身上所有衣服,只剩一条内裤,不可以带走任何物品,就这样从众人目光中,随赎身者走出门去。
说得还好听,叫做从此清清白白,与青楼再无一丝瓜葛。但是女子的体面呢?要知道,那可是还很保守的民国时期呀!
当然,这就已经是个不错的归宿了。
口述的作者称,她亲见患上了脏病,烂掉了鼻子,最后失去利用价值含恨自杀的姑娘。还有平常客人不多的姑娘受了伤,老鸨子舍不得医药钱,竟然眼睁睁看姑娘伤口长了蛆,剩下一口气就给活埋了的事情。
以上说这些,还都是较为“正规”的妓院里,发生的丑恶和压榨。
由此可见,那些装腔作势的规矩,也不过是粉饰雅观。为了方便多圈些钱财,所设计的一些条条框框。
“勾栏从来扮高雅”,这句话说的其实一点也没错。
有人可能会说,这和我印象里的不一样啊!就没有那种快节奏一些的,干脆直接点的。钱不钱的无所谓,主要是我这人追求效率!
当然干脆直接的也不是没有,那种谈好了价钱,进屋就上炕的也是有的,俗称叫做“半掩门”。难听点就是所谓的“野鸡”,“暗娼”了。
“正规”妓院最鄙视这种地方,斥之上不了台面,太过粗俗!果然同行间才是赤裸裸的仇恨呀!
这种财力不够雄厚,装潢不起门面,也没有逼良为娼的势力。多是小门小户,各种原因过不下去日子,没奈何、只好豁出脸皮去私卖。这种地方也最脏,是花柳病盛行的原因。
这种即使现代也还存在,头十几二十年,就有某地人惯于做这种。有些甚至是夫妻,女的去接客,男的来把门。在一地落了脚,甚至还会呼朋引伴,扎堆做这种买卖。后来经过严打扫黄,才终于销声匿迹了。
古时,如果见到了一个浓妆艳抹的风骚女子,半倚着门框,一边磕着瓜子、一边朝路过的人飞眼,就是所谓的“半掩门”了。
所以古时候规矩很严,家长要是看见,自家清白大闺女斜倚个门框,抓过来就是一顿暴打。打完了也不告诉你为什么,就严词厉色告诉你这是下流,绝对不允许!这也有个称呼,叫做“卖单儿”。
这种招揽顾客的方法,其实就像以前那种“发廊”。一个漂亮大姐姐,搬个凳子坐在门口,不断的朝着路过的男人点头。屋里亮着小粉灯,一套理发的工具也没有。
这倒想起一个八卦。
小粉灯盛行的那会儿,有一个糟老头子,是我一位同事大哥的邻居。这老头儿快八十了,却是人老心不老。平常也没什么收入,就捡些塑料瓶子、废纸板子,换些零花钱。
就这样,攒够了一百块钱,去找传说中亮着粉灯的大姐姐了。但是一番努力之后。。。。。。还是蚯蚓了。
大姐姐很贴心的退了钱,小心扶着送出了门,并且谆谆嘱咐道:“您先回去,把身体养得棒棒地,再来!”
其实你还别说,到底是穷人体谅穷人。这亮着小粉灯的小黑屋里,反倒是有一丝人情味和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