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医鉴定看,洛副所长后脑只有一次被砸击的伤痕。”陆小鹏道,“如果是仇杀,凶手肯定是恨透了洛副所长,他会只在洛副所长后脑砸一下吗?
如果是仇杀,凶手肯定知道洛副所长的身份。凶手要对一名身手不错的派出所副所长下手,不紧张是不可能的。
紧张加上仇恨,他是不可能只在洛副所长后脑上砸一下就罢手的。这不合理。”
“你的意思是,仇杀的可能性不大?”曹志豪问。
“我觉得不像是仇杀。”陆小鹏道。
“有可能是这样,洛副所长当时已经在凶手牢牢控制之下。”雷军道,“凶手先是用扳手在洛副所长后脑砸一下,然后从容不迫地把他勒死。
可是,如果洛副所长已经在歹徒牢牢控制之下,那还用得着在他后脑上砸一扳手吗?”
“也许,在洛副所长后脑砸一扳手,是为了防止洛副所长挣扎。”刘毅道,“先把他砸晕了,再把他勒死,这样就容易多了。”
“那凶手是怎么将洛副所长控制起来的呢?”雷军问。
“这就很难说了。”曹志豪道。
“已经5年时间了,如果歹徒抢了手枪就去作案了,那他肯定不会只作出一起案子。
对了,当年这歹徒和手枪,肯定都已经全国通缉和全国协查了吧?”雷军问。
“那是肯定的。”曹志豪道。
“这5年间,如果歹徒持有那把手枪,作出其他案子,并且已经落网了,那一对枪号,就能跟我们这边串并案。
既然毫无消息,可能歹徒还没落网。”
“就算杀害洛副所长的歹徒在外地落网了,外地公安也不一定知道,他所使用的手枪,就是咱们丢失的。”曹志豪道,“当年只是发过协查通报,那协查通报,说不定早就被外地公安扔哪里去了。”
“对啊,现在还不是互联网时代,地区跟地区之间还比较封闭,更不用说跨省了。”陆小鹏心道,“也许,只有实地前往外地各公安机关去查,才能有收获。”
“我觉得,首先要把被抢手枪的枪号重新发给外地各公安机关,弄清楚是不是在已经破获的持枪犯罪或者非法持枪案件中。”陆小鹏道,“如果外地公安破获的案件中,真有这把枪,那就可以跟他们并案了。
否则的话,枪已经在外地公安手里,案犯早已经伏法,咱们却还在这里漫无头绪地查案,那可就是无用功了。”
“要是那把枪已经在外地公安手里,他们也能根据枪号,查到是属于我们这里公安机关的配枪吧?”雷军问。
“这很难说。”曹志豪道,“各地公安机关在管理上的规范性、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都不一样,有没有认真去查,或者查不查得到,都是个问题。”
“这么说,只是把枪号发给他们,他们会不会积极的去查,或者能不能查得到,也还是个问题呢?”刘毅问。
“尤其是外省,有的公安机关,你除非是亲自去,不然的话,结果怎么样,真的很难说。”曹志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