腿长肩宽,墨黑的马身配了一头银白色的鬃毛。
尽显杀马特的不羁的气息。
平时最喜欢的事情就是超过别的马,一定要作为头马在前面奔跑。
什么时候这样被拉的缰绳溜溜达达,慢慢悠悠的走过了。
走两步就不耐烦的打个响鼻,踢两下蹄子。
有时候还要去踹戚述骑的马两脚。
这么坏脾气的马,也就只有戚述可以牵住他了,换成别人,马上就要尥蹶子,不干了。
好在今天上午他们赶路赶的比较多,所以在晚上还是及时来到了晚上要入住的客栈。
根据行程,再走两天就要走出韵州的范围。
他们现在所进入的城镇也是韵州最繁华的城镇,江门镇。
今天晚上就可以在镇上住宿了。
更令人兴奋的是,江门镇一直都有一个习俗正月初七到十五,每天晚上都会有元宵节的活动。
这里面数初七和十五的集会最为盛大。
在马车里的时候,王百花就已经兴致勃勃的要去参加集会了。
在客栈里面匆匆吃完了饭,就拉着绯红一溜烟的窜了出去。
果然,如她设想的一样,集会上的人摩肩接踵。
王百花就像是一个兴奋的小鸟一样,这样飞过来看一看,那飞过去瞅一瞅。
看见什么东西都想买。
拨浪鼓,买,给丫丫玩正合适。
虎头帽,买,给小虎子戴刚刚好。
各种各样的珠串,簪花看的她眼花缭乱,根本挪不动腿。
王百花在前面不停的买买买,绯红在后面跟着,东西都已经拿不过来了。
正好碰到了戚述和李茂也出来逛街。
王百花赶紧把一些买的东西交给了李茂,让他帮忙一起拿着。
刚开始李茂还有一些不愿意:“本是读书人,怎么可以用手来拿这些东西呢?”
王百花:“你要是帮我拿的话,我今天晚上就帮你买你最喜欢的那一个檀木的面具。”
李茂:“成交!”
忙不迭的就把王百花的东西借过去了。
虽然也不明白,明明就是一个面具,只不过就是用檀木雕的,结果就那么贵。
说是贵,无非也就一两银子罢了。
如果是在平时李茂肯定眼睛眨都不眨,就直接拿下了。
可是谁让他这一次出门偷偷的跑,也不敢跟他爹要钱。
真是一文钱憋死英雄好汉呐。
李茂一只手里边提着王百花的东西,一只手举着檀木的面具欣赏。
注意力就没有在路上,被一个人狠狠的撞了一下。
李茂被撞了一个趔趄:“你走路不长眼睛啊?”
撞了他的是一个瘦小的男子,一溜烟那就钻到人群里面,不见了。
跑到一个小巷子里边之后,兴奋的掏出刚刚从李茂身上摸到的钱包:“哈哈哈,逮到一只大肥羊。”
打开钱包一看,里面只有寥寥十几文铜钱。
“呸!晦气!看着穿的人模狗样,没想到是个穷鬼。”
马失前蹄的李老三越想越生气,加上吃晚饭的时候喝了几杯黄酒,这会被冷风一吹,顿时恶从胆边生,
他决定去集市上找到被他偷了钱包的富家公子,骗他出来,揍他一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