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现在,既然都过去了,那她就再也不打算洗它。
再说,它的身上沾有他的汗水与毛发和细菌,让它们在它身上哪怕是多待一个小时也好。
她不忍心亲眼看着它们,被他昨天吃饭以后,手里捏回来的那条肥皂所洗掉。
在她走了之后,它要么被小王洗,要么被他自己洗,都可以。
不过,她还是恋恋不舍地又多看了它两眼。圆领无袖,自成领袖。
但是,青春才刚刚开始,风还不够,太阳也还不够吧。
如果某一天,他更加成熟老辣了,他会后悔认识了她吗?还是会后悔失去了她?
总有一天,他会明白她的纯,那是她的一心一意啊,她是一个聪慧多情的女孩子啊!
如果某一天,她历尽沧桑,她会后悔认识了他吗?还是会后悔失去了他?
总有一天,她会怀念他的横,那是他的反应和魄力啊,他是一个活力四射的雄性啊!
她就这样,盯着它看了很久。她都写了好几首诗了,她却没有为他洗过一件衣服。
忽然之间,她想到了什么。她将白色短裤翻开,很干净,并没有《生理卫生》书上所说的,男孩子如果有想法,会弄脏裤子。
他不过是找一个理由嫌弃她,赶她走吧。他并没有那么着急,他也并不是因为她没有同意他。
自从他再次来西昌,他就跟他以前大不相同,他对她就有很多很多的不满,他早就看她不顺眼了。
这个,都太复杂了。
她连这个,都不愿意去多想。
她宁愿相信,在他穿着横条T恤和白色短裤的那一天,她见到了最完美的他。
她在楼梯口撞见了他,一切,刚刚好。错过一米,往前一米,往后一米,她都不可能遇到他。
她宁愿要一个美好的回忆,也不愿意去有什么龌龊的想法。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那么她选鱼吧,它自由自在地在脑海里游荡,海水那么清亮。
她是喜欢吃鱼的,她才不要那黑乎乎的熊掌。
活着的时候,难看。端上餐桌的时候,难以下咽。
捕杀它,既残忍又血腥。尽管熊掌要昂贵得多。
她第一次见到他,他穿着的就是这一件横条T恤和这一条白色短裤。
粗横条,蓝白相间。
太亮了,闪眼。
太暗了,沉闷。
而这一种蓝,刚刚好。
他是那么地,朝气而又睿智。沉稳而又干净清爽。
她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么恰当的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