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豪啊,茅台酒都能喝上!”
“嘿,去年回家,从老爷子手里顺出来的,快被老高霍霍没了。”说完,就拿出四个酒盅准备倒酒。
局促的陈晓云快速地抢过了一个杯子,不好意思地道:“我,我不喝酒,沾酒就醉。”
“那可惜了!”
林夏上辈子号称千杯不醉,不知道这具身体能承受几杯,但是七十年代的茅台,很纯正啊。
今天绝对要喝上两杯。
刚把酒杯端到鼻息下嗅了两下,不想手中一空,那酒杯就落到了高凌天的手里。
只见他一边摆菜,一边淡淡的道:“别喝酒,小心醉了。”
“我不会!”林夏笑着又抢过了酒盅,放到唇边,一股不可言说的醇香直扑过来,她一口闷了酒之后。
嗯,与前世相比,这酒的浓度更加的香醇,口感细腻悠长,让人回味。
“好喝!”说着就拿起筷子,夹了一块一面微黄一面白嫩的豆腐,放到了嘴里。
豆腐沾染上了鱼的香浓味,更加的美味。
林夏的眼睛立刻亮晶晶的,她朝着高凌天伸出了大拇指赞道:“果然是人帅手艺好,这个豆腐绝了。”
然后又看了眼霍长青调侃道:“比某些人强太多了!”
弄得高凌天的唇角微微上扬。
霍长青忍不住想捂脸,这妹子什么话都敢说,“你也用不着捧一个踩一个吧,我也会做饭,只是看谁有本事吃得上。”
“呵呵。”林夏干笑了一声,又挑起了一块鱼吃了下去。
这鱼的香味细腻可口,带着些微的辣,瞬间萦绕在口腔,回味无穷。
可以说,这是林夏前世今生,吃过最好吃的鱼了。
前世她口味清淡,所吃过的鱼烹调太过精细,只一口体味不到鱼的美感,这一生在大食堂吃过的鱼,做法又太过粗糙。
“晓云姐你也吃,老香了。”林夏给陈晓云也夹了一筷子鱼,自己在连吃三块之后一回头。
高凌天与霍长青已经干了两盅酒了,于是便按住了他手里的杯子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先吃饭菜哦!”
“对,对。”霍长青不再倒酒,而是拿起筷子吃了起来。
或许他吃过太多这家伙做的饭,倒是没有夸赞,只手上的动作,明显地加快了起来。
与陈晓云同时夹到了一个鱼头上。
后者有点讪讪地道:“霍大哥,鱼头全是骨头让我来,你吃肉!”
在她的印象中,从小到大家里的鸡头、鱼头、鸡屁股什么的,才是她们母女俩最终的归宿。
别的肉想都别想。
看到了陈晓云的窘迫,霍长青笑着道:“胡说,这个大鱼头是最美味的,你别想和我抢!”说完,就夹起了那半块鱼头吃了起来。
林夏也笑着道:“是真的,这个鱼头好吃。”
只是她不耐烦吃,于是把另外半块鱼头,分到了陈晓云的碗里,又夹了一筷子鱼肚肉,“这玩意也好吃。”
陈晓云从未吃过这么美味的饭菜。
一时间眼睛都湿润了,吃饭也从刚开始的腼腆,到最后,也跟着大吃大喝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