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顺见苑穹丹刚刚竟然笑了一下,更加卖力的唱道:“呵嘿呀,天再高,我的快乐至上,呵嘿呀……只要开心就好,……风多大声,藏不住我的情深,经过的城都有温暖我冰冷的好人,天再高,我的快乐至上,……只要幸福就好,……爱多大声,有情人才懂分寸,翻山越岭只是为了寻找,心中最想的人。”
小胖子也在余顺身边卖力的扭着小屁股,每当余顺唱道“呵嘿呀”的时候,小胖子一定要跟着一起唱一句。
林志尹也不愧是歌手出身,听余顺唱了一遍主歌后,跟着余顺的节拍,在第二遍的时候就可以跟得上调了,他也站起身来,拍着掌打着节拍,跟着余顺一起唱道。
“一个人悠哉的很哪,管不住的心,想到哪,就去哪,感觉乱有自尊,好的坏的,有了爱就不怕陌生,天再高,我的快乐至上,………”
此时这节车厢里的人都被余顺两人快乐的歌声所感染,全被带动起来了,都一起拍着掌打着节拍,一起“呵嘿呀”的唱了起来。
“也许聪明的人少了一点天份,再苦再烦我活的认真,至少我会承认爱需要等一等,哭着笑着,不过就是一种过程,天再高,我的快乐至上,……只要开心就好,……风多大声,藏不住我的情深,经过的城都有温暖我冰冷的好人,天再高,我的快乐至上,……只要幸福就好,……爱多大声,有情人才懂分寸,翻山越岭只是为了寻找,心中最想的人……”
快乐的歌声透出车厢,飘荡在这片天地之上。
…………
两首歌都被林志尹要走了,这次余顺可就没有白送了,不然每首歌都送给别人,那余顺还不如不薅呢!不过余顺没有把歌曲版权全部卖给林志尹,而是要歌曲的效益分成。这些起草拟定合同的事,余顺都通通交给了陈书芬去办,余顺也不好老是麻烦人家帮忙,顺势也和陈书芬签了一份经纪人合同。
选了陈书芬做经纪人之后,余顺告诉她,以后凡是他拿出来的歌,给别人唱的话,他都是要歌曲分成,而不是买断。至于自己将来会不会唱,他还没考虑。也不知道自己再长个几年,经过男孩变声期之后的声音会不会好听,如果声音不好听,那不是妥妥的,别人唱歌只是要钱,他去唱歌要命!可不能坑害伟大的听众!
陈书芬一直想签下余顺,她很看好余顺将来的发展,这回终于得偿所愿了。
办完了所有的事,临走之际,陈书芬对余顺说:“顺仔,以后你想到什么歌或作出什么歌,记得要第一时间去注册版权,这方面国外是很重视的,相信大陆以后也会慢慢重视起来,你可不要吃这个亏啊。”
之前余顺送给张国蓉他们几个人的歌,余顺根本没提版权的事,陈书芬以为余顺不知道。谁知!
“我知道版权,我以前作了有个几十首歌吧,我全部委托向阳叔帮我注册版权了。”
纳尼!你说什么?你说你作了几十首歌?
陈书芬的眼睛瞪得像铜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