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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缝求生(二)

19

早上八点悯之才起床从小养成的赖床毛病即便是这种十万火急的时候,也不能给她一丁点的紧迫感。

她在床上醒了会儿神,猛地跳下床去蓬头垢面地奔跑着下楼。

边走边喊“大哥哥哥哥哥”

整个人如一只脱缰的野兔形象尽失。如果这会儿陆季行在家,一定会勒令她立正向后转回去穿鞋妈妈尤嘉大约会幸灾乐祸地感叹一下再漂亮的小姑娘蓬头垢面地出场都是大型灾难现场啊!二哥哥呢?如果是小时候肯定是直接把赤脚的她抱起来扔回房间,现在可能会帮她把鞋子拿过来,再训斥她一句莽撞。大哥哥这个人向来喜欢端着,即便是疼爱的妹妹也不能让他做出过分溺爱的行为,但如果是看见妹妹这样出场,一定会蹙着眉叮嘱一句别摔倒了。

这是一种别扭的宠爱方式但悯之是习惯的。

如果是宋易大概会自带男朋友滤镜地觉得真特娘的可爱!

总之悯之是不会挨骂的谁都不舍得骂她。

这样的场面也是难得一见她那慢吞吞的性子很少有这么活泼热烈的时刻。偶尔脱缰一次还是挺新奇的。可惜没有观众大家都不在客厅。

不过由此可见宋易在她心里的地位比每晚一定要抱着不抱睡不着的玩偶可要珍贵重要得多了。

阿姨从厨房出来,并没觉得她这样不妥似的,淡然地微笑着回答她,“遥之去晨跑了。怎么赤着脚就下楼?快去把鞋穿上,地上凉呢!”

陆季行还曾经把地上全铺成地毯呢,那时候悯之还小,他总怕她摔倒,所有的家具有棱有角的都裹起来,地板上铺整体地毯家里每个角落里透着股圆润的感觉。

尤嘉作为家里唯一一个清醒的人,发出了惊天动地的一声:“天呐!果然再多的钱都经不起挥霍,这位同志你家里是有矿吗?”

没有矿,但是有宝贝。

所以要好好看护。

地毯清理起来实在是太麻烦了,交给专业的保洁公司花费又实在是高,最后尤嘉忍无可忍地全撤了,于是地板才终于有幸露出了它的本色。

谁没为爱疯狂过呢?

爱满得无处盛放的时候,总是难免可着劲地折腾,无论是什么样的爱。

所以从这一层面上讲,悯之偶尔的冲动和不理智,可能是遗传吧!

疯狂甩锅的悯之觉得自己的想法一点儿都没有毛病。

爱让人疯狂。

悯之昨晚把联系方式给大哥哥了,现在怎么想怎么后悔。大哥哥作为哥哥自然是哪哪都好的,但在和人相处方面,实在是冷漠固执了点,他似乎不太赞同她和宋易,虽然没有说,但悯之感觉得出来。

这让她觉得有一点点的不安,虽然她也说不上来这不安从哪里来。

所以刚刚一醒就莫名有种不好的直觉。总觉得他要背着她偷偷去见宋易。总感觉他要对宋易实行惨无人道的威胁恐吓

听到阿姨这样说,才稍稍清醒了点。

还早呢!还早

她“哦”了声,拍了拍胸口,忽地松了一口气,揉了揉自己的头发,回身上楼去洗漱。

这个周末天气很好,不冷不热,温湿度适宜,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立了秋,早晨甚至都开始有一点点凉了。

悯之刷牙洗脸,和宋易发消息,问他现在在做什么。

大约在工作吧,或者读书,他这个人,虽然总是看起来不靠谱,但其实做什么事都很认真。无论是什么事,他着手去做,一定会力求完美。有着完美主义者的挑剔和苛刻,对自己是,对别人也是。

对悯之不是。

对悯之苛刻是不可能苛刻的,这辈子都不可能苛刻的,就算是看着她懒懒散散反射弧奇长时常发呆偶尔掉线他也没意见。

爱情让人不理智。

管他的,去他妈的理智。

他没回她,悯之无聊地在床上翻滚了一会儿,然后才下了楼。

阿姨做好了饭,二哥哥在喂猫大白去世之前留的一窝小猫崽。

隔壁一只高贵的波斯生的,对于大白一大把年纪了还这么风流,大家都表示了由衷的感叹,波斯那家主人是对儿年轻小夫妻,忧愁地都要哭了,看到波斯一下子生出来五个之后,更是险些昏倒。

养一个都要养不起了。

真是没顶之灾。

男人都是大猪蹄子,不管是人,还是猫。

然后一点不敢懈怠地去做绝育了。

出于负责不,是猫控的心态,在小夫妻感激涕零的道谢声中,尤嘉欢欣地把五只都抱回来了。

哦,忘了说,大白是只品种不明的长毛黑猫,隔壁波斯是纯种的波斯,他们的孩子一个奶牛色,一个小灰,一个黑猫白爪子,一个白猫黑耳朵,最神奇的是,还有一只橘猫,虽肥但不懒、跳脱爱动又挑食的不纯种橘猫,大约是基因变异了吧!反正没有一只纯黑纯白的。

刚抱回来还怕陆季行不同意,怂兮兮地偷偷藏在猫房里,陆季行知道后果然皱了眉头,妈妈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无声抗议,然后爸爸忽然抱住了妈妈,养,你说养就养,别说五只,五十只都可以。

看,会哭的孩子能养猫,恃宠而骄真是个凝聚无上智慧的词语,还有啊爱情真的让人不理智!

无论如何,单单因为这一窝小崽子让妈妈后来没有因为大白去世而过度悲伤,陆季行都觉得这是一件再值得不过的事了。

悯之有时候很羡慕爸爸妈妈,年少时能遇见一生的爱人,多不容易的事。

那时年轻,不懂得爱,容易受伤。

是有多幸运,才能一路牵手,从未犹疑从未彷徨从未张望。

悯之也渴望这样的爱情,但从小到大被哥哥保护得太好,导致她都没机会犯错。

谁不犯错呢!

即便是圣人也犯错。

悯之也想犯错,她从小到大都过得顺风顺水,她很少有过分的要求,所以想得到的很少得不到。

这很好,但也很不好。

她觉得。

陆遥之把缠带一圈一圈地缠绕到手上,像外科医生耐心地缠绕绷带,一层一层密密匝匝地堆叠,完美到无可挑剔。

这里是岷前大馆,一家私人运动馆,舅舅的杰作,作为资本主义挥霍无度的重要见证,在这里矗立了十多年了。它的恢宏和气势磅礴曾让无数人伫立仰望,以为这是个了不得的会馆或者私人收藏馆,其实不过是个私人运动馆罢了。

它并不对外开放,所以总显得荒凉静寂,只有保洁人员和场馆管理员风雨无阻地定期过来查看检修维护清洁,除此之外,并无人气。

小时候悯之也在这里练琴,她喜欢空无一人的屋子,最好一件装饰都没有,空荡荡的四堵墙,要水泥色,墙壁最好是未经粉刷的斑驳,中间摆上钢琴,窗户要开着,外面最好种着花,花要白色和红色的,阳光从窗格间投射过来,在地上投下一片金色的痕迹。天气格外好的时候,甚至能看到金色的尘埃在空气中慢慢漂浮。

她小时候很苛刻的,对自己理解的浪漫有着一丝不苟的追求,这对普通家庭来说可能就是小孩子无谓的妄想,打一顿就好了的矫情,可悯之不一样,她想要的,都会有人帮她张罗,除非无法实现。

所以这里除了健身器材、塑胶跑道、球类场馆、室内游泳池、电玩室之外,还有一间偌大的空房间,掺杂黑科技,十六扇无痕迹窗户,每四扇一个组合,分别在不同的时间段开启,以保证全天日升日落之间阳光都能正好地透过窗户,房间外围的花总是盛开着,每一种凋零,都有另一种替换。

悯之是个三分钟热度的人,每天都有奇奇怪怪的想法,这里她只光顾了大约两年,之后就再也不来了。对她来说,对一件东西的喜爱超过两个月,都已经算是非同一般的喜爱了。两年已经够久了。

这里作为她青春的重要见证,被永久地保留着。

他以前也过来,但自从工作之后,这里就仿佛尘封了一般,显出一丝破败的荒芜来。

即便玻璃门依旧是光洁如新的,地板上铺设的毯子上几乎毫无尘土,各种器材都没有因为疏于使用而蒙尘破旧。

陆遥之缓缓抬头看了面前的人一眼,他向来是个吝啬笑容的人,面容严肃而冷峻,尤其面对是不那么喜爱的人,浑身的冷气压能辐射方圆十里。

他缓慢地开口:“听说你打过拳,一起试一试吧!”

他把一副拳击手套扔到对方手里。

声音透过高而阔的空间显得有几分渺远和空灵。

嘭,仿佛运动会长跑前的那一声枪响,是号令的意思,宣布比赛开始。

这不是比赛,这只是两个男人的较量。

光影斑驳,微弱而飘摇。

今天的阳光并不强烈,微风吹过来也很舒爽。

但这里,就在这一刻,空气仿佛被烧灼了,战鼓擂响,庄严而肃穆的声音笼罩大地,没有喊杀声,但刀剑似乎已经举了起来。

宋易在片刻的沉默后,抬手摘了眼镜,瞳仁微微锁定目标,眼珠黑的白的分明,像凝固了的雕像作品,表情定格成沉默而阴冷的姿态,那其中又夹杂了些微的狂热躁动,他把外套也脱了,袖子慢慢卷上去,露出一节肌肉紧实的小臂。

他说:“好啊!”

有些事情就像是伤疤,随着时间会慢慢淡化,经年之后,被新的肉覆盖或者掩藏,但痕迹永远也消不掉,它不再疼痛,甚至变得比别处更加坚韧,但不能被凝视,被伤害的疼痛和流血的狰狞样子,会随着目光和伤疤的碰撞慢慢从记忆深处爬出来,它照旧可怖而刺目,甚至更甚。

“你调查过我吧?”宋易举拳护在头部,目光锐利如刀,直直地切过去。

破风声随之而来,陆遥之没有给他反应的时间,拳头已经直逼面门,宋易瞳孔微缩,在一股窒息般的压抑中求生本能般地把头偏向一侧。

零点几秒的偏差,拳头擦着他的脸而过,蓬勃的肌肉力量有如实质一般带着强烈的压迫感。

还没完,落空后勾拳侧劈,宋易一个错误的下蹲,膝盖狠狠地顶上他心窝,他闷哼一声,感觉一口血堵在心口。

陆遥之给了他一口喘息的时间,后退半步。

“是。”他语调平直地回答了宋易的问题,整个人好像一架只会打斗的冷漠机器,“所有的,包括你留宿悯之这件事。”

那声音里没有审问,没有责备,甚至没有恼怒,什么都没有。

宋易拿手碰了碰心口,疼得四肢百骸都在抽搐,肋骨好像断掉了,但又能清晰地感觉到,没有。

陆遥之的分寸感和掌控力到了可怕的地步。

悯之对他哥哥武力值的描述,实在是九牛一毛的浅薄。

他想起来一件事,虽然与现在的境况不太相关,但对他来说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我缓缓吐了一口气,做出一副长谈的架势,“我曾经在拳馆做陪练,有一个富豪,他有很多钱,但他过得很不如意。他有一个很强势的太太,太太家里权势滔天,他自卑,隐忍,敢怒不敢言。他有心理障碍,定期去看心理医生,医生说他压力太大,需要释放,偶尔会带他去治疗活动室打击假人发泄,他觉得不够,就找我这种陪练。他很享受殴打别人的感觉,或者不能算殴打,他喜欢暴力,和我父亲一样,但又不希望对手太弱,不能是猫戏弄老鼠的那种感觉,他想要猎豹追逐野狼的体验。他跟我约定,他打断我一根肋骨,给我一千,我打断他一根肋骨,他给我一万。”

他那时候急于给宋晴看病,加上自负和年少冲动,就应了。

但他那时候还小,打不过对方,经常被揍得躺在地上大喘气,整个人仿佛快要死掉了,血性上来的时候也殊死反抗,闲下来就练肌肉,企图压倒对方。

每当他表现出搏命的时候,对方是最兴奋的。

某些时刻,他从心底里对他的兴奋感到惧怕。这会让他觉得,人是多可怕的一种生物。比恶魔还要更像恶魔。

有时他也会想到父亲,两种人有着殊途同归的恶劣因子。

极偶尔的情况下他才能做到成功反杀。

就像赌博一样,就算按概率来说输赢都是一比一,但其实输得几率比赢大很多。而仿佛饮鸩止渴,越输会越想赢,越想赢输得会越惨。

“我经常半死不活地被拳馆的医生带走,然后生命力极其顽强地很快恢复,我赚了很多钱,但大多是我被打。那一年,我差不多十六岁,还没成年,拳馆一位保洁阿姨报了警,那位富豪被拘留了,拳馆倒闭了,舆论以极大的热情痛斥了富豪和以富豪为代表的一类自私冷漠、以资本压榨廉价劳动力、凌驾于法律、甚至人性之上的人。”

陆遥之的手从防卫姿态缓缓放了下来,听他说话。

宋易胸口实在疼得厉害,于是席地而坐。

“但只有一天,准确来说只有几个小时,很快所有的媒体都统一口径似的,集体缄默,这件事我想你没有查出来。毕竟最后警局的档案里,拘留的是我,而我是用高额保证金被人保释出来的。非法经营的拳馆倒闭了,最终媒体着重在这个点上进行了大肆报道,政府下狠手整顿了,再往后去,一家这样的拳馆都没有了。”

这件事中,错误的是谁呢?

就像那句著名的广告词: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没有需求,就不会有服务。

但从某一层面上讲,有人愿打,有人愿挨,拳馆不过是提供了一个沟通媒介的作用。

如果从法律层面上讲,不被许可的,就是错误的。

“后来,我没了工作,我还小,涉世未深,什么也做不了。跟着别人贩卖二手手机,后来才知道那些都是偷来的,我感觉像是自己也参与了犯罪一样恶心,退出的结果就是被打断了一条腿。”

那时候过得真是狼狈啊,有时候都想狠狠心去抢银行。死了就死了吧!还有什么比活着更难的事。

“我没那么高尚,如果有一条捷径可以让我过得舒坦一点,我会毫不犹豫地扎进去,不管那条路是对的还是错的,但最终对法律的恐惧,或者说道德上的心理压力战胜了某种渴望,我拒绝了参与偷窃。那时候很穷,真的很穷,看不起病,吃饭都成问题,我妹妹经常发疯,偶尔疯起来会狠狠咬自己,医生建议住院治疗,但哪里有钱。她偶尔精神会好一点,然后自责,愧疚,我有时候安慰她,有时候也觉得厌烦。”

兄妹情深?没有的事,只是被某种责任感压迫着,深夜无眠的时候,他很多次想,如果没有宋晴,或许他就会轻松点了。

“后来她死了,大概是愧疚,或者绝望,趁我不在的时候,吞了很多药。里面有强安定的药,最后神经麻痹导致休克死掉了,医生说如果早些送过去,或许还能救。但那天我在外面待着,觉得家里压抑,不想回去。”

看见宋晴的那一刻,他第一感觉其实是松了一口气。

“我觉得我解脱了,某一刻,很强烈的感觉,我甚至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好像所有的压抑和郁闷一瞬间扫荡干净了,我从死胡同里看到一扇窗,光哗啦一下透过来。”

说喜极而涕,也并不为过。

“但随之而来的,并不是对生活的希望。是一种茫然和无措,继而是巨大的悲伤,所有关于她的记忆,不好的全部隐去,只剩下一些细枝末节的毫无意义的东西,我突然发现我该死地想她。”

她不漂亮,内向,性格怪异,不可爱,不温柔。

但对他来说,无可取代。

“我知道,人生一团糟,我的无能和懦弱显得可悲且可笑。我什么都改变不了,活着不如死了。”

他有想过去死。

“但可笑的是,我并没有什么勇气。”

陆遥之摘了拳套,手指缓缓地屈伸了一下,“所以呢?”

“我承认,我配不上悯之。”他说。

陆遥之微微眯了眯眼,重新把手套戴上,“然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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