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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恋爱吧(一)

23

嗯最后罗御宁也来了。

乔茵也来了。

唐佳文也来了。

史诗级的历史大会晤。

悯之大致梳理了一下。

大哥哥带他那个助理回来据说据说哦是没有什么私情的他的助理和家里关系不好,这次因为弟弟彻底闹翻了,助理回不去家窝在公司里被大哥哥不小心发现他就把人捡回来了,大哥哥这个人就是面冷心热一个跟了他这么多年的经纪人兼助理义气还是有的。

助理性格内敛话不多但是很能干,做菜很不错,一直在厨房帮外婆,虽然来者是客,为了让她不那么不自在,外婆也就没把她当外人相处还不错。

二哥哥之所以带宁宁回来完全是歪打正着宁宁的奶奶和悯之的外婆年轻的时候在一家乐团担任大提琴手是好朋友但是已经很多年不见面了这次正好年关回国因为移居国外家里没什么亲人了,就想见见老朋友,选来选去,打算在悯之外婆家过年,宁宁本来是要去意大利见爸妈的,这下被指派在国内照顾老太太,那天外婆派二哥哥去接好友的孙女。

没想到是宁宁。

世界可真小。

至于思思表姐的外国友人汤姆森,虽然是男性,但和表姐丁点暧昧都没有,真的单纯的朋友,还是吃友,表姐去国外的时候不习惯那边的饮食,中餐又做得不怎么样,汤姆森小哥哥是个中国控,搜罗各种中国美食餐厅,两个人口味相近,经常一起吃饭,汤姆森小哥的审美还是偏西方的,喜欢大眼睛高鼻梁的小姐姐,这次来中国,纯粹就是吃而已。

罗御宁最近心情很不好,非常不好,他单亲,母亲是很独立很另类的性格,也不太和亲戚联系,是个自由摄影家,常年在外面跑,为了摄影可以燃烧生命的那种存在,她没有过年的习惯,也没有必须要见儿子的念头,现在在法国一个小村庄。他自己无处排遣情绪,最近和大哥哥关系不错,就厚着脸皮求收留了。况且他作为娱乐圈后辈,当然也想见见陆季行本人了,这可是个绝佳的机会。

乔茵家里从政,每年为了躲避各种花式送礼,总是早早就躲去度假,乔茵是不耐烦跟着爸妈来回跑的,她去年就毕业了,在一家媒体做记者,她自己形容活得像狗一样,失恋了正好给她发泄的机会,怒而辞职了,不过可惜生活没那么多诗和远方,辞职也不一定就是勇气可嘉。她实在是傻的可怜,毕竟已经好几个个月没找到工作了,更不想回家了。这次跟着唐佳文做兼职,没钱房子都退了,蹭在她宿舍里住着。

至于唐佳文,那完全就是意外中的意外,她家里经济条件不太好,家庭亲情关系也稀薄,寒暑假都不太回去,都是在外面做兼职赚钱,她是医学院的学生,就找了个在医院大厅做导引的兼职,就是负责给患者领路,告诉对方去哪里排队之类的工作,正好在尤嘉的医院。因为说错话害患者多跑了一趟,结果被举报,然后被上头给骂了,直接不给二次机会地开除了,一个人蹲在大厅哭,悯之的妈妈下班路过大厅认出来是医院新来的兼职生,就问了她一句。

手里没什么钱了,不想回家,爸妈做生意,也不太管她,看见她在家里闲着又该埋怨她无所事事,本来指望做兼职挣些钱留着开学用的,现在一时还不知道该怎么办。

现在还在学校住,房子还没找好,宿舍楼马上要封闭了,兼职也吹了,狼狈得很。关键是朋友也狼狈,两个人临近年关处在这种处境之中,像茫茫暴雪中无处藏身的两匹饿狼,着实凄凉。

尤嘉知道两个人和悯之一个学校,就问她要不要带朋友去家里吃年夜饭,然后过完年再去找兼职。

唐佳文本来拒绝的,尤嘉就说家里阿姨回家过年了,家里养了好几只猫,过年可能不太能照顾,问她愿不愿意去她家里做兼职,帮忙打扫一下卫生,喂喂猫就好了。当然,尤嘉这纯属生活太滋润导致的爱心泛滥。

然后唐佳文就带着乔茵跟着尤嘉回来了,她这境况,也着实没得挑的,尤嘉毕竟是半个公众人物,也没必要骗她们。

而宋易,是被悯之拉来的,她也考虑过会被大哥哥二哥哥唾弃,但给爸妈打她小报告总不至于。他们家挺好客的,这次这么多人,爸妈应该也不会注意到他吧!

然后这场历史性的会晤,就这么发生了。

度假村在郊外,挨着乡下。

年三十前一天大家开车过去的。

舅舅把自己的房车贡献了出来,爸爸和大哥哥的保姆车也拉了出来,二哥哥开自己的车,悯之说要坐朋友的车一起去。

她先打车去了宋易那里,他已经收拾好了行李箱,在往车上搬东西他新买的车,一辆平价越野,以他的厚脸皮开着它去面见总统都不带脸红的,这次见悯之父母,倒有点儿怯,家境着实悬殊啊!

悯之扒着后备箱看了会儿,发现他带了很多礼物。

连猫都有礼物。

悯之咦了声,早知道就不说家里把猫也带去度假村了。

虽然可能有点儿奇怪,但过年带礼物也不过分,悯之也就没说什么。

“你就当玩好了,度假村那边挺大的,酒店是我舅舅投资的产业,提前好多天清场了。这次去了很多朋友,大家互相也都不是很熟悉,住的肯定是分开的,除了年夜饭吃饭都不一定每一餐都在一起。所以不要有压力。”悯之拍拍他的肩膀,“你就当陪我啦?”

她站在车旁边,穿一身毛绒绒的粉色斗篷外套,混搭了顶女巫帽子,围巾绕着脖子两圈,只露出两只眼睛,黑漆漆的,泛着润湿的光泽,亮得晃人眼。

她好像能把什么风格的衣服都穿得可爱,混搭看脸的定律也发挥了十乘十,但她刻意穿得可爱的时候,总是显得过分可爱了点儿。

这让他有一种自己要带女儿去郊游的错觉。

“嗯,我知道了。”

宋易揉了揉她的脸,把穿得厚厚的小胖子抱起来搁在台阶上,目光平视她,缓缓笑了,“你去听音乐会的第二天,那晚我彻夜失眠,我一闭上眼就是你和罗御宁一起去吃晚饭的画面,我就想,我到底为了什么。我承认,我很不成熟,刚开始在一起的时候,压根儿没考虑或者没认真考虑过未来,交往、结婚,都只是一个单词,我可以随意说出口,因为我就是这么个混蛋,凭直觉做事。越交往我越发现,我是真的在乎你,喜欢你这个人,喜欢得要命。你太美好了,所以我自惭形秽,不愿意承认我配不上你,但我真的,不想让你失望。我虚长你几岁,在你面前,却好像一个任性的想要得到认可所以不断浮夸表演的小孩。还好,最后你没有不要我。我很开心,也真的,很想娶你。”

还下着雪。

天冷得要命。

呼出的白汽给他的镜片蒙了一层淡淡的水雾,悯之缓缓地把他眼睛摘了下来,他习惯性地眯了眯眼,那张陡然正经的脸因为这个动作重新变得邪性四溢,悯之就笑了,一边给他擦眼睛,一边说:“我知道。”她戳了戳脑壳,又戳了戳心脏,“我感受得到。”

不知怎么的,她好像很了解他,了解他的性格,他的想法,他所有傲娇的情绪,还有柔软但经常被伪装的内心。按说她那样被宠着爱着长大的孩子,没办法理解他的经历。之前偶然听过的只言片语拼凑起来的他的人生,对她来说应该是很陌生的可怕的。但奇怪的,她仿佛能感同身受,并且丝丝缕缕地冒着心疼。

那天他在楼下表白,说很多不着调的话,虽然对别人来说,宋易应该是个奇怪的人,他这样的人时而狂傲,时而冷漠,有才华有能力,但性格差劲得很,所以他做什么都不奇怪。但悯之其实是有些意外的。他那样的人,有时候聪明得有些冷漠和自私,就像大哥哥二哥哥一样,这样的人很难去投入一段爱情,对他们来说,爱情就像是调料,可以锦上添花,在合适的时机作为人生的必修课去选定一位伴侣,交往、结婚、生子,就好像沿着某种固定的轨迹,慢条斯理地一直走下去就好,拒绝意外,拒绝冲动,拒绝不可控。

也不是说不负责任,只是责任永远大于感情。

宋易其实是一类人,对他来说,爱任何人的前提都是极度的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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