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试一结束,依照本朝沿袭已久的习俗,新晋的状元、榜眼、探花需得游街,好让京城的百姓们都能一睹这朝堂新贵的风采。
陆风、赵轩、林逸三人便在太监的引领下,来到了早已准备好的房间之中。
那房间布置得颇为雅致,角落里摆放着冒着腾腾热气的浴桶,水汽氤氲,使得整个屋子都弥漫着一股温热潮湿的气息。一旁的架子上整齐地叠放着为他们备好的相应服饰,皆是喜庆的红色。
三人依次沐浴净身,洗去了殿试时的那一身疲惫与紧张。
待沐浴完毕,便各自上前去换上对应的服饰。陆风平日里鲜少穿着如此鲜艳的衣服,以往总是一袭黑金色的衣衫。可今日,当他将那身状元服缓缓穿上身时,整个人的气质瞬间有了别样的变化。
那状元服剪裁得体,做工精细,红色的衣料上用金线绣着精美的云纹图案,领口与袖口处还镶着一圈珍贵的白色狐毛,既显华贵又不失大气。
陆风穿戴整齐后,站在那儿,身姿愈发挺拔修长,那出众的皮囊在这鲜艳服饰的映衬下,更是显得光彩照人。
他原本就深邃明亮的双眸此刻透着一股蓬勃的朝气,嘴角噙着的那一抹浅笑,又为他增添了几分意气风发的少年意气,让人看了不禁眼前一亮。
一旁的赵轩整理了一下身上的榜眼服,目光落在陆风身上,眼中满是赞叹之色,笑着开口道:“陆公子真是好颜色啊,平日里见你便是丰神俊朗,气质不凡,如今穿上这状元服,更是光彩逼人,怕是待会儿游街之时,这京城的姑娘们的目光都要被你一人给吸引去了呀。”说着,他还打趣地朝陆风眨了眨眼。
陆风闻言,微微欠身,谦逊地回应道:“赵兄谬赞了,你我今日能得此殊荣,皆是靠真才实学,又逢圣上赏识,哪里是什么颜色好坏的缘故。再说了,赵兄穿上这榜眼服,也是气宇轩昂,尽显儒雅风范,待会儿出去,定能收获诸多称赞呢。”
一旁清瘦的林逸站在那儿,手指不自觉地揪着身上探花服的衣角,那模样看着确实有些局促。他平日里家境贫寒,穿的皆是些粗布麻衣,何曾碰过这般质地精良、做工考究的衣服。这探花服的衣料顺滑柔软,上面绣着的精美花纹更是让他觉得新奇又不敢随意触碰,自己这般寒门出身的人,穿上它都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了。
陆风目光敏锐,一下子就留意到了林逸的不自在,他脸上带着友善的微笑,上前一步,轻声对林逸说道:“林兄,这衣服初穿起来确实会有些不习惯,我刚穿上时也觉得浑身不自在呢。不过这可是你凭借自身本事挣来的荣耀,这探花服穿在你身上那是再合适不过了,你且放宽心便是。”
林逸听了陆风的话,微微抬起头,脸上露出感激的神色,他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回应道:“陆兄,让你见笑了,我……我确实是第一次穿这般好的衣服,一时有些紧张了。多亏陆兄宽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