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立柱了。
她用符起火引燃,接着喊道:“各路小鬼!听着!我名茅山梅!受雇主谭氏所请,来此平乱!速速现身相见!不然打的你们魂飞魄散!”
霎那间,一个鬼影飘到了我们面前。
“女道士,你多管闲事啊,我们在这儿,碍着你什么事了。”
“哼,说话挺冲啊,就你这点道行,还在我面前放肆么。识相的,马上离开这儿,不然姐就要动真格的了。”
女鬼轻蔑道:“你以为我是一个人么?我一大家子都在这儿。商场盖在我们家的坟地之上,是雀占鸠巢,错的是他们。”
“坟地可以迁。阴要让阳。”
“可笑!谁规定鬼就得让着人的,事情要分清楚是非黑白。你黑白不辩,还有脸称自己是茅山人,对得起你的祖师么?”
好一张利口啊。
这么能较真的鬼,我也算开了眼界了。
不过苏梅说的没错,鬼是该让着人,这是不成文的规矩。
“曾宇,我跟她说不通,你来。”
我冲那女鬼说:“大姐,差不多得了。我不管你有多少人住在这儿,我给你们迁坟,替你们超度。”
“用不着。”
女鬼表示道:“我不需要你做这些事,我们自己过的就很好。”
“可你们杀人了。”
“哈!我可没杀人,是那些饭桶自己吓死的,怨不得任何人。吓死人不犯法,现在是你们不懂规矩。”
不可否认,她说的全对,鬼吓死人确实不犯法,只要不是主动动手、附身、谋杀,地府都不会管。
而且这件事应该算商场老板的不对,好端端的,你非得把商场盖在人家坟头上,这不是欠揍么。
事情总要解决的,不能僵持。
我问道:“大姐,那你说个折中的办法出来,要怎么样擦ID肯搬?”
“一百亿冥币。”
“你宰人啊?!”
苏梅要喷血了:“这么多钱,得花好几千才行!”
“几千块也嫌多么?让我们离开故土,精神损失费怎么算?”
她还挺懂得跟时势的,这钱反正不是我来出。
我冲谭先生说:“几千块,给她买点冥币烧了,这件事就算过去了。”
“这么多啊?”
“找你老板要,这钱你花不得。”
“我老板很抠门的,他……唉,他就不相信有鬼。”
那就让他相信嘛,这件事苏梅去搞定,随便抓个野鬼去吓唬吓唬他,为富不仁的东西,真不是好鸟!
商场的事很小,与我们来说没任何难度。
当然,刚开始我是这样觉得,可是迁坟后的第五天,管理员又找上门了,说还是闹鬼。
收了钱,骨灰搬走了,那就不可能再闹了。
他说的很恳切,我俩不得不再去一探究竟。
只是,到了商场之后,发觉煞气已经不在了,整个商场给人空荡荡的感觉,也仅此而已。
苏梅先我一步说:“这儿已经没鬼了。
“不会,昨天晚上我还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