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是她假装生气的小娇夫戳破的,作案工具是舌尖。
“喂!现在是白天!白天!!!”
下午3点,青天白日,朗朗乾坤,996社畜都在打工,他怎么能……?!
女孩子捞过一个抱枕,砸到他腰上,她动作灵敏,一下子跨坐在抱枕上,双手按在他的肩膀。
男人由下往上端详她气急败坏的模样,不要脸地说:“抱歉,你老公呢,正好是奴役社畜的资本家。所以我,不用上班。”
“……”
“老婆。”他沉着嗓音,胸腔跟着共鸣,诱哄道,“我保证轻一点。”
程墨耳垂红成血珠子:“轻也不行。”
他在她面前已经信用破产了。
“那你来,你想轻就轻,想重就重,我都听你的。”
“!!!”
等她反应过来,抱枕已经被他扯掉了。
“老婆……”
程斯樾把人按进怀里,声音哑得不像话:“我刚才还没给你唱歌,你想听什么,你点我唱。”
他不怕丢脸,这一方小小的天地,只有他和最心爱的姑娘。
从他重新见到她的那一刻起,从他直呼她名字能得到她回应的那一刻起,这些年身心的疲惫一键清除。所以丢脸又算什么?他早就为她解锁了没羞没躁的镇定自若。
“我不听。”程墨腻死在他的声音里,“我求你了,别唱,会幻灭。”
程斯樾掰她脸:“幻灭什么?”他用唇堵住她的,吃掉她的声音。
破碎的声音被深抵入喉间,她奋力甫出声音:“你能把《摇篮曲》唱成《甩葱歌》……”
她又不是地里长势喜人的大葱。
啪——大掌拍向女孩子身后的娇软。
“小白眼狼!”
他狠狠教训:“你尿床怕我揍,半夜睡不着,是谁好心哄你,给你唱《摇篮曲》?”
《甩葱歌》又是什么鬼?!
程墨渐渐地扭成一根水灵灵的大葱。程斯樾亲得凶了,指尖掐进她柔软的腰窝,桎梏住她的动作。
有一阵子,他的母亲白芙喜欢收集古典油画。那些名作中的人体线条舒展流畅,那时候的他还不懂欣赏。
而此刻,他倏然觉得身上之人,她的锁骨长得特别好看,纤薄骨感,朝气蓬勃。
仿佛,她的躯体是为他量身定制的。
夫妻两人心怀鬼胎,不,是心思各异。
程斯樾赏他的世界名画。
程墨听他唱歌,记忆随着身体的波动飞了起来。
有一种心理现象叫普鲁斯特效应。人闻到特定的气味,或者听到熟悉的曲目,脑海里会自动回忆起那段时光。
而这个男人,他的歌声随着动作起伏,在冒出粉红旖旎泡泡的空气中,砸出一个接一个的好听音符。
程墨闭上眼,任沉重的呼吸蔓延。
思绪飘回十四年前,她在程斯樾的房间尿了床。
程斯樾不在。
她踮着脚,小手拖着尿湿的床单,无措地站在门口,她怕被骂也怕被打,于是拼命咬住嘴唇不敢发出声音。
六岁的程墨,耳朵贴在门上,听着门外的动静。
她像是一个正在偷听命运的小孩。
脚步声由远至近,不是佣人的脚步,她能从程家上上下下所有人的脚步声,辨出最熟悉的脚步声。
她的心脏狂跳。
这个脚步声在门口停下来,她的命运之门打开了——
“程小满?”声音低沉温和,落在她头上,“你又尿床了?”
她抬起头,映入眼帘的是程斯樾嘴角那抹温柔的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