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时代,是一个英雄史诗的时代,那方热土,是一片能创造神奇的苍天厚土。
他在记忆里搜寻着那个时代所发生的事,他想凭借他马后炮的智慧,来改变这片热土上的沧桑变化……
翌日,天气十分晴朗。
每个人都在为大成公子的康复而感到高兴。脸上的笑意鲜见得开朗。
玄明翻看着大成公子的军训计划,很是惊奇:一方面是因为他的训练计划很别致,主要是提高单兵的军事素质和作战能力。
这和当时团队做战,讲究阵法有所不同。而单兵技能方面,重点是骑射。依靠骑兵的骁勇和冲击,冲散敌人的阵法,再个个消灭。
另一方面,他那满篇的字迹中,除了墨疙瘩,就是字形很特殊,不像是错别字,像是故意写成那样的。
那高僧若不借助李一的解释,也很难读懂他所写之意,纵是他懂梵文。于是就让麻雀帮助整理一下,麻雀满口应承下来。
不过,玄明还是很高兴:这大成公子果然如阿笛莱所说那样,虽然忘记了过去,但过去的经历却还在无意识地支配他的思维,只是大成公子没有感觉而已。
这和他预想李一疯疯癫癫,胡言乱语的情况,不知要好几百倍。如果,他自己想不起他是谁,而有人能认出来他是谁,倒也不妨碍他认祖归宗。
当下便点头说道,公子果然才学过人,还懂得练兵布阵之法,真是家道渊源深厚,只是不知公子可曾带兵打过仗。
“在下从未打过仗,只时常在沙盘上演兵,故有所心得。”
听他这样解释,玄明心想:该不是那惯会纸上谈兵的赵公子吧?就说,公子的悟性高强,不若明日起,纠集些城中豪情子弟,由他来亲自操演他的兵法。
一来,检验一下他的兵法是否可行,二来,也能增加一些城中的防备力量,以防突厥人来袭。不知可否?玄明看着那大成公子,很期待地问他。
听玄明这样说,大成公子心里一合计:这样蛮好的,他也能当一回教官,重温当年大学里的军训经历。
同时,也把那教官对待他们的手段复制给唐朝的热血青年,把那保家卫国的思想从古至今地传承下去,也不虚此行。
只是他不懂他们的语言,怎么练兵?得找一个懂得带兵又会他们语言的人做助手才行。麻雀能行吗?
他看着一旁正专注于抄写兵法的麻雀,想到。就把心里想法对玄明说了。
玄明就说,麻雀不懂兵法,也不懂当地语言,干些跑腿的事还行,要想配合着他练兵,还是另请高明吧。
“麻雀略懂一点呢。”麻雀听他们那样说,头也不抬地自荐道。
“哦?”玄明有些意外。“你啥时候会的?”玄明不相信地问。
那长安城内学胡语、穿胡服,吃胡饭是件很时尚的事,有很多培训班呢。麻雀解释道。
听他这么一说,他心想原来麻雀也是一个“潮”人。那干嘛非要跟着高僧往西域而来?这让大成公子感到奇怪。
两人商议了一会儿,实在挑不出一个合适的人选。高僧的五名护卫也回安西府送信去了,一时半会儿很难回来。
加之,护城的卫兵虽是官兵,但每日盘查进出人员、通关文牒的责任重大,也不可随意调遣。
不如,先让麻雀将就着吧?李一建议道。
嗯——,玄明有些挠头。不如找阿笛莱商量一下,看能不能找到这么一个合乎要求的人来。他暗想。就辞别大成公子,见女巫去了。
大成公子目送玄明离开后,就扭过头来看几案前正埋头抄录兵法的麻雀。那字迹写得工整而娟秀,比他那横不成行,竖不成排,大小不一的字,那都不在同一起跑线上。
“别看麻雀人小,这字写得当真了不起!”他在一旁,赞叹道。
“大成哥哥乱夸奖,麻雀只是帮高僧多抄了几卷经书而已,熟练罢了,了不起则不敢当。”
切,小小年纪,还挺谦虚的!孺子可教也。他拿腔作调地夸奖麻雀,专注地看他誊写“兵书”。
他的话,惹得麻雀只顾低头垂眉浅笑不已,并不回嘴跟他逗笑。不时地问他这个字是什么字?那个字怎么念,模样认真得很。
两人如此忙碌着,暂且无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