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那天,七王府冬猎,他才会毅然决然去参加。因为他活了快二十年了,他没有恣意过,他想恣意一回。
没曾想,那天还在林子里迷路了……什么都没干,就是把蟒蛇送回宫给父皇了。
元歌,“四殿下,这丹药,可为你延寿三年。你不信的话,可以拿回去让御医看过了再吃。”
“延寿三年?”
四殿下眼睛一亮,又有点不敢置信。
宫里那么多高手只敢说保他三个月的寿命,她却说延寿三年?
难道她的医术比宫里的御医还要厉害吗?
“这丹药是郡主自制的吗?”
元歌,“我哪有这本事……”
是她自制的,但不好承认。
“就是某次和殿下去黑市,机缘巧合之下,正好买了。此丹药虽然能延寿,但只适合体弱之人,健康正常的人也用不上此丹药,正好就送四殿下你了。”
四殿下如获至宝,“那就多谢郡主了。”
元歌,“没什么,我也多谢你。”
毕竟该分给他的彩头可是三万多两,他直接不要了,她还是赚到了。
接着,她又把三万四千两,交给大殿下,“这是殿下的那份彩头。”
皇甫麟……
他直接接过了,放入怀里。
因为他没理由不要。
而且之前她让他拿到黑市卖的药,卖了个高价,三十万金,他还要与她分钱呢!
不过与她分钱的事,找个机会吧,不能当着众人的面与她分这笔钱。
彩头分完了,元歌就开始招呼大家吃喝,还说这顿她请,想吃多贵的东西都没关系……
吃货刘欢欢一听,乐了。
“真的吗郡主!那我要喝长胜居最好的酒,春风醉,你别不舍得!”
那春风醉可是一壶千金,就算是富贵人家,也舍不得天天喝。
好不容易才逮到一次可以狠宰元歌的机会,作为好闺蜜,刘欢欢岂会放过?
平时元歌抠得跟什么似的,就差没把抠门两个字刻在脑袋上了。不过她也知道元歌如此节省,实在是边关缺银。
元歌常说,自己省一省,就够边关几个士兵的口粮……
元歌,“这个春风醉,我也想喝很久了……”
以前总舍不得,不过她现在想开了,钱不在于省,而在于赚。
只要她想赚钱,门路多得很。
她以前只是没下狠心赚钱,才活得这么抠。
从今天开始,她要赚更多的钱,过更美好的生活。
而且,只要她足够有钱,边关也不会缺银子了。有了更多银子,还可以办到更多的事。
于是,元歌豪气地向老板要了一壶春风醉。
然后给每个人都倒上一杯。
“来来来,今天我们难得相聚,相聚就是有缘。我们不醉无归。”
四殿下,“郡主和我们不醉无归,七弟不会生气吗?听说郡主为了照顾受伤的七弟,都住到七弟府上了……”
还未成婚就住到男人的府上,这对女人来说绝对名声受损。
而且元歌才住进去一天,这事就传得人尽皆知了,可谓诡异。
四殿下这么说,也是想提醒元歌。
元歌怔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