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过澡,陆致南换上一身干净的西装从楼上走下。
“去铂爵。”他淡淡对林绎吩咐。
当年,他跟父亲签下合约,出国四年间就读国外超封闭式学校,拿到硕士学位的同时开始接手陆氏集团。
如今,他不仅超额完成,还建立了属于自己的公司——铂爵。
车辆平稳的在道路上行驶,陆致南不经意间抬眼,道路的右侧,是他的高中学校。
他漆黑的眼眸直直盯着学校的方向,似乎有些出神。
圣第安学院,承载了他六年的青春的地方。
隔着围栏,能看到偌大的操场上一群少年正在操场上肆意奔跑,陆致南不禁想起从前的日子。
当年,他和沈从砚号称圣第安理科双星,在圣第安学院,只有沈从砚,可以与他比肩。
但其实少有人知道,他和沈从砚初中便在同班,两人还颇不对付。
沈从砚为人开朗张扬,而他则是低调内敛。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人,毫不意外的看彼此不顺眼。
两个人互相认为对方很装。
真正化干戈为玉帛,是在初三的时候。
那是一场篮球赛,他和沈从砚在同一球队。
比分关键的时刻,对面的球员忽然在进攻的时候下了黑手,千钧一发之际,是沈从砚当肉墩子垫在他身下。他完好无损,沈从砚却在病床上躺了一个月。
也是从那次起,他和沈从砚才真正成为了朋友。
后来他去给卧床休养的沈从砚送作业。到了沈家别墅的门口,他看见瘦瘦小小的一抹身影时,才知道沈从砚居然还有个小他五岁的妹妹。
她叫沈即安。
小小的女孩身上没有她那个年纪应有的稚嫩与活力,反而充斥着倔强和不羁的气息。
一见到他,两个水灵灵的大眼睛便瞪的起来,气鼓鼓的样子,像带刺的小玫瑰花。
想到她那副模样,陆致南下意识的勾了勾嘴角。
后来,沈即安考进了圣第安学院的初中部。见面的时间多了起来,两人也慢慢熟络,沈即安在叫沈从砚的时候,也会顺嘴喊他一句哥哥。
每次听到,陆致南总有种占小孩便宜的感觉,他面上依旧冷淡,心里却欣然接受这个称呼。
初中部的放学时间比高中部早一些,每次下楼,他总能看到等在大楼下的小小身影,女孩站在亮堂堂的地方,影子被灯光拉的很长。
她对不熟的人总是一副冷僻的样子,却唯独喜欢缠着陆致南,他对她越冷淡,她便越起劲。
用沈从砚的话来说,就是越挫越勇,沈即安想征服他。
两个人在彼此的一句“哥哥”和一句“嗯。”之中,度过了最后的一年。
出国前夕,沈即安死死扯着他的袖子不肯放手,眼泪都掉了出来了还非说倔强的说是风吹迷了眼,就是不肯承认舍不得他。
哭完还往他身上擦鼻涕,擦完还露出狡黠的目光跟他道歉,她明明就是故意的。
小姑娘挺有意思。
可惜,四年没见,不知道她怎么样了。没猜错的话,她现在应该刚升到高三。
他收回看向学校的视线,转头问正在开车的林绎,“沈从砚的妹妹,现在是不是在圣第安高中部读书?”
林绎不知道总裁为什么会居然提起这个话题,他认真思索了一会回答,“沈少爷的妹妹,现在应该在澳大利亚吧。”
听完林绎的话,陆致南一顿。
“澳大利亚?她出国了?”陆致南微微皱眉,语气带着一丝琢磨不透的起伏。
“半年前沈氏集团在国内的产业破产,沈氏集团法人沈隆之变卖了所有资产出了国,沈小姐大概是被带走了。”
陆致南眼神微变,“沈氏破产?”
“是的,沈氏的资产法院还在持续拍卖。陆总的,您感兴趣?”
林绎瞥了一眼后视镜,有些看不懂总裁的心思。
沉默片刻,陆致南摇摇头,“没事,去公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