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受伤一个多月后第一次正常洗澡,我心情愉快、淋漓尽致地洗了个畅快。
她打开卫生间玻璃门、隔着缝隙递进来一件新内裤,让我换上。
我赤裸着身体、看着她白嫩的手、强制压下了借机摸一下的冲动。
走出卫生间,她又细心地帮我把衣服穿好,扶着我躺在床上,她又去把卫生间清理好,把我的衣服全部丢到楼下的垃圾桶。
换上一身全新的衣服,她说终于出院了,把全部在医院穿过的衣服丢掉,把伤痛和霉运全部丢掉,接下来要迎接全新的好生活。
开始几天她也住在那里,白日黑夜全心全意的照顾着我,我有点不好意思的表示:“孤男寡女,多不好意思。”
她白了我一眼说,“在医院时就协助护士帮你换过十几次衣服、擦洗身子,取尿管我都伸手扶着的,全身上下都看了、有什么不好意思,就你这个吊样,站都不能长时间站,还能把人咋样啊。你是因为我受的伤,当姐的不来照顾一下受伤的弟弟,听别人说闲话吗。”
又嫌弃的说了一句,“你大小便失禁的时候,真难伺候”。
她还羞涩的一下说了句,“还挺大的”,反倒是我脸红了……。
感觉她也不好意思起来……
慢慢的我自己可以自由行动,可以短时间看看书,下楼在小公园溜达溜达,她就不在那儿住了。还是会每天都过来看看我,送过来日用品和食物。还要自己动手、不定时的帮我换掉头上的纱布。
她郑重其事的告诉我:“不能再在这儿一起住了,再住下去怕自己控制不住感情。”
我问“是怕爱上我吗。”
她让我不许说这种傻话,我可以找到更好的、适合我的女孩,她和我不适合。
我的破摩托也维修一新,该换的地方都换,也没有了那种好远就能听到的噪音,给我送了过来,以及我的行李,无非几件衣服,日常用品和几本书。
送东西过来的警察特地问我,那个像铁又像铜的“铁疙瘩”做什么用的,说是在案发现场摩托车旁边发现的。但是根据审理供述,好像不属于涉案工具和赃物。他们在整理摩托车时,发现原来启动电池的位置,改装了锂电池后的空间正好放下,认为是我在物流公司用的,就给带来了。
铁疙瘩?什么样的铁疙瘩?我没有印象,既然送过来了,我不以为意地让他仍然放在那个摩托车刚好放得下的电池位置。身体并没有康复,不能骑摩托车,就胡乱停在楼下的停车点。
闲聊中我问她,第一次偶遇,是在参观明斯克航母回来的那个小烩面馆。看起来你那么有气质、漂亮的样子,怎么想起来去路边摊小馆子吃饭?店里那么多桌子,你怎么会选择绕过去那个角落里和我坐一起?是不是故意的?要不是和你坐一起吃饭了,算是个不熟悉的熟人,你看我这温文尔雅的样子,恐怕也鼓不起勇气去阻止那个抢包的摩托车,也许更不会发生后面这些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