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宰了……吃肉……?你当我是北胡那种怪物吗?!!”
任莎莎仰头自嘲一笑,道:
“不然呢?好端端的你就这么把我迷晕了抓走,捆了手脚还磨刀,难不成是为了帮我把捆我的铁链砍断了不成?”
他连忙摆摆手说道:
“不是的,莎莎你听我解释啊!
我悄悄将你带走,是怕你落入外面那两个人的手里会有什么不测,可现在是重生回来了,若我直接跟你说你身边人要害你,你又怎么可能会相信我并且愿意跟我走呢?
捆着你是因为引蛊出来会有些疼,一疼你挣扎起来的话,蛊毒便会入心窍三分,情况危急我只能出此下策。
此外,那蛊被引出了后,并不会立刻死去,它还会想办法再重新往宿主身上重新钻回去,磨刀就是为了将那蛊虫一刀砍死,这样才能免除后患。
可我才刚要动手引蛊,那魏凌尘便冲了进来,我根本来不及引蛊,你就又被他们带走了。”
听了他的解释,任莎莎反倒觉得越发的荒谬了。
“呵,说得跟真的似的。
那我被带走了,你怎么不来找我?怎么不第二次将我迷晕了继续引蛊灭蛊?”
他回道:
“因为那之后,魏凌尘守得就更严实了,我根本无法靠近。
我已经寻了要与你结盟为借口接近你,可后来却冒出个玉儿来,每次我要来寻你,皆被她阻拦。我自己过来时,又总被魏凌尘拦住根本无法靠近你。”
听罢,任莎莎再次露出嫌恶的笑容来,道:
“哎呀,你瞧瞧你都说了些什么?这也是为了我,那也是为了我。怎么着?合着我是你娘啊?根本无法割舍这份母子亲情,豁出命也想要过来靠近我啊?”
这话,直接把霍尔巴怼得神色越发地委屈,愣了好一阵,脸色逐渐温红,像是鼓足了这一生的勇气地道:
“那是因为,我爱得不行的人,从来就不是什么林雨薇,而是你!”
说罢这话,大概是为了掩饰自己,他“嗖”的一下,立刻背过了身去,从后面看,那双耳朵就跟煮熟了的虾似的,红彤彤。
要是不看他既往表现,但看他这表情、动作、反应、神态,任莎莎差点就信了。
“呵呵,有点搞笑了。
你跟我之间是有什么不解之缘吗?你看上我了?哪?”
要知道,在自己穿越过来之前,书里对任莎莎的描述,她就是个自私自利但却并不聪明,爱捉弄人且毫无悔过之心,而且作风非常出格,但凡看到长得不错的男子,恨不得就直接扑上去。
跟前这位爷就是任莎莎生扑过的男子之一。
也正是因为这种性格,后期在遭遇了背叛之后才会黑化,认为全天下人都欠了她的,看谁不爽就要他死,也因此成了大反派。
真不知道像这种反人类人格,霍尔巴这位爷到底看上她什么?还爱她爱得不行?
这话说出来,换作是谁听了能信?
“上一世,我见到你总是生扑,你躲我都躲得不行,为此还给我下了这绝情蛊,只要我敢对你动情一分,蛊虫便往我心头钻进一分吸食我心头血吃我心头肉。
蛊下的这般歹毒,完了你跟我说你看上我了?哈哈哈哈……天底下还有比这更好笑的事吗?”
他“嗖”的一下又立刻转过身来,道:
“不是我下的蛊,是你父亲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