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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序章

老奴也是皇宫中特殊的存在,天子的贴身侍者向来只有一人,如同安京王一样,天子侍也是一脉单传,老天子侍需要搜罗合适的孤儿,将其中一人培养为下一任天子侍,在老天子侍死后,新的天子侍就会代替老天子侍站在天子身后。

刘辉闻言,思虑再三,缓缓开口:“最迟到今天日落之前,我就不再是大汉的天子了,之后也不会再有大汉的天子,天子侍也不复存在了。”四下无人,刘辉也不再用天子的自称了,“我的房间,有一条专属天子的暗道,你知道在哪,拿上你需要的东西走吧,隐姓埋名,别再回安京了。”

老奴一动不动。

刘辉又不知如何开口了,在这个大脑完全放空的时候,他反而回忆起了一些早已忘却的童年记忆。

“你自由了。”刘辉站起身,面对老奴,“我赐你刘姓,从现在开始,你不再是天子侍了。”

老奴抬起双眼,和刘辉对视,那深邃的沧桑令刘辉不禁气息一滞。从大汉开国传承至今的天子侍,和安京王同等的历史,又有谁知道他们有怎样的底蕴。

老奴向刘辉跪倒,叩首深深一礼,等到刘辉回过神来的时候,面前的老者已经消失不见。

大汉天子终于彻底成为了孤家寡人。

大殿的屋顶中央,技艺高超的匠人们镂空出了可以通过阳光投影到地面显示出时间的样式,刘辉略微扫了一眼,便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了。皇宫的报时钟已无人敲响,贵为天子此刻也需要自己去判断时间。

还有两个时辰吗?

刘辉默默地走到龙椅旁边,右手一侧摆放着自从他登基以来就一直摆放在那,甚至都没有出鞘过的尚方剑。

时间还早,就这样干等着也是煎熬,不如练练早已生疏的剑法吧,说不定临死前还能手刃几个异族。刘辉有些自嘲的想着,他当然知道对方不可能在这个时候还给他还手的机会,战死的大汉天子和被擒杀的大汉天子可是完全不一样的。

剑柄一入手,刘辉只觉得沉重和生疏,他大约有十几年未曾锻炼过武艺了,要是比起剑法,只怕是连皇族中的一些小辈都不如了。

缓缓将剑抽离剑鞘,没有想象中那种金属摩擦的铿锵声,大殿采光极好,但剑身入眼的那一刻,锋锐的寒芒还是让刘辉的双目产生了光敏导致的眩晕。

作为天子的御剑,尚方剑保持着大汉最高的锻造水准,每一代天子的尚方剑都会在天子死后随之入灵柩,作为最贴身的陪葬宝物之一。

刘辉仔细端详着手中雕刻华丽的尚方剑,心中暗道自己刚才怎么没想起它来,若是让老奴将此剑一并带出就好了。

“在我手中,你却要随我一同背负这亡国之名,也算是无妄之灾了。”并指拂过剑身,刘辉感觉到尚方剑在微微颤抖,不知是否是这近乎通灵的宝剑感受到了主人心中的哀意。

回忆着儿时宫中某位禁卫统领教导的剑法,闭上双眼,手腕、脚尖、腰身,一切发力的要点皆随心而动,剑锋上下舞动之间,隐隐有龙腾之势。

不知不觉间,刘辉的剑已经脱离了他曾经学过的任何招式,手中尚方剑身竟真的浮现出一条金龙的虚影。龙影游走之形,恰如刘辉脚下步伐,这一刻,尚方剑作为天子御剑的潜能才真正显现出来。

大汉一朝五十七位天子,五十七柄尚方剑,真正如刘辉手中这柄觉醒的也不过个位数,而且都是在天子御驾亲征,亲身杀敌的战场上,刘辉的这柄尚方剑,在天子第一次持之便水到渠成地觉醒,真可谓前无古人,而且因为大汉的覆灭,也将后无来者。

剑舞尚未停歇,大殿中央的阳光逐渐倾斜泛黄,正如此刻的大汉,日落西山。

金龙缠绕的剑身反射夕阳,大殿内一片薄暮之气。

宫外的喊杀声渐渐停息,取而代之的是一连串马蹄敲打青石砖的声音,刘辉所等待的,终在日落前的最后一刻到来。

暮光自西侧入殿堂,拉长了刘辉的影子。

十余名异族将领驾着战马,就这样旁若无人地踏入殿中,每个人的战刀上都沾染着鲜血。杀伐之息染红了金辉氤氲的空气。

为首的异族统帅抬手让身后的同行者停下脚步,微微侧身:“归我了,你们有意见吗?”

身后一众皆是沉默。

所有的异族将领都知道他们今天为什么能站在这个地方,正是靠着面前这名比他们所有人都要年轻的统帅。

是因为他天才的战略眼光,出其不意地绕过了汉军在西疆布下的层层防线,切断了后方的补给。并展现出惊人的战术素养,一举击溃三十万汉军,令大汉的防线出现缺口。又劝降为大汉牧守北疆的晋王,将战火烧到大汉最繁华的地区,才奠定了今日胜利的基础。

没有他,他们众异族就算集合成一个整体,也不过是松散的联盟,只会被大汉各个击破。

异族统帅纵马上前,摘下被斩出一道裂痕的头盔,露出刀削斧凿般的面孔:“安京王很强,以朽木之身独杀我十三员战将,我已下令将其厚葬,想来这天下唯有一人值得他效此死力。那么你就是,大汉天子?”用衣角抹掉血迹,刀尖指向冷眼相待的刘辉。

“既知是朕,为何不拜!”刘辉的声音回荡在空旷的大殿中,身后金龙虚影释放出天子的威压。

后方的异族将领在龙影现身的那一瞬间便瑟瑟发抖,双腿控制不住地弯曲。

“哼!”他们的统帅冷哼一声,以自身为模板的巨大虚影显现在身后,挡住了来自刘辉的压力,与刘辉身后的金龙针锋相对。

“大汉将倾,你身为败亡的天子,也配受我等朝拜!”话语中有着无尽的傲然,“我名玛尔斯,你且记住,正是征服大汉之人!”

玛尔斯知道,他身后的同僚们并非屈服于刘辉的天子之气,而是异族已经匍匐在大汉的脚下太久了,他们站不起来了。就算是他天纵奇才,以绝对的优势战胜了汉军无数次,时至今日,异族的损失还是远远大于汉军,可以说要不是边疆诸王各怀异心,受到挑拨相继而降,大汉今日依旧固若金汤。

就算今天大汉倒下了,只要大汉的魂还在,异族就永远不可能站起来。哪怕异族代替大汉建立了帝国,尚未被消灭的汉军依旧会卷土重来,推翻异族的统治。

而只要玛尔斯一离开,留在中原地区的异族绝对不是汉军的对手。

这就是意志的重要性,异族的意志已经被大汉的意志压制了一千四百五十三年,他玛尔斯能够毁灭大汉的意志,但没办法让异族的意志崛起,这只能靠他们自己。

玛尔斯能做的只有以绝对胜利者的姿态为异族树起一根支柱,至于能否摆脱大汉意志的压制,玛尔斯只能说他已经做了能做到的一切。

“玛尔斯......战神临凡吗?”刘辉虽然没见过玛尔斯,但十年来前线传回的战报早就告诉了他,异族一方有一名总领全局的统帅,正是在他的带领下,汉军才会被异族打得节节败退。

同样的,刘辉也通过情报网络知晓了玛尔斯这个名字的含义,乃是西域最强大的异族罗慕路斯神话中的战争之神。

“临凡?这么说不太恰当,我只不过是罗慕路斯人意志的集合体,罗慕路斯人曾经是唯一能够和大汉相提并论的民族,但他们被大汉打败了。他们潜藏着复兴的愿望,这个愿望经过了千年的沉淀,在罗慕路斯人的心中生根发芽,结出的果实便是我。”

玛尔斯面带微笑地指了指自己,用只有他和刘辉能听见的声音说道。

“我生来知晓有关战争的一切,我拥有罗慕路斯人所有的智慧,我存在的意义便是为罗慕路斯帝国打败大汉,让罗慕路斯重新崛起。至于其他的异族......”

玛尔斯冷笑道:“大汉已亡,哪怕我就此消散,想必罗慕路斯人也能以其雄心壮志压服众异族,建立一个以罗慕路斯为中心的帝国,对我而言,这就够了。”

“现在,我要借你的头颅一用,那是我用来破除众异族心中枷锁的钥匙!”玛尔斯举起战刀,刀身反射暮光,混杂着玛尔斯自身血色的意志,这是足以斩灭一个帝国的意志。

“我为大汉天子,岂惧蛮夷神明,尔等想取我项上头颅,便留命于此,治尔等大不敬之罪!”身后的金龙虚影没入刘辉体内,尚方剑提至胸前,玄色的天子冕服无风自动。

殿外,无数的异族战士将大殿重重围住,在玛尔斯的命令下,他们没有任何一个人劫掠宫中的财富。

天子未死,若是他们洗劫皇宫,那就只是强盗,永远成不了大器。只有天子死后,皇宫笼罩的龙息散去,他们才能真正以胜利者的姿态享受战利品,他们才会成为货真价实的帝国精锐。

太阳的最后一缕光芒照射在皇宫最高的钟楼顶端,当那一抹金色散去的时候,大殿之中爆发出一道血色的波纹,扫过在场的所有人。

一瞬间,异族的将士察觉到自己的心中似乎有什么东西破碎了,再次望向大殿,那原本萦绕在他们心头的压抑消散了,大汉的意志被摧毁了,他们的枷锁被打开了。

鸦雀无声,所有人都在等待,等着那位带他们取得胜利的战争之神。

玛尔斯拖着滴落金色血液的战刀面无表情地跨出大殿,另一只手上提着一个黑布包裹的东西,同样滴着金色的血液。

“传令众将士,大汉天子授首,从此再无大汉,邀各族国君、前汉边疆四王共聚安京城,商定天下大事。今日,废汉历,设新历。从此以后,凡有敢立国称大汉者,诸族共击之!”

汉历一四五三年,新历元年,罗慕路斯统帅玛尔斯率诸族联军攻入大汉国都安京城,守城汉军三万五千人,无人幸存,屠自天子以下皇族一千三百六十四人,玛尔斯手刃天子刘辉、安京王刘绍,大汉灭亡。

帝国崩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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