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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死在冲锋的路上

像是最基础的步兵军团,编制兵力一万,通常由八千近战和两千远程组成。

举个例子,现在驻扎在安京城的罗慕路斯军团,可以说是罗慕路斯明面上最精锐的几支军团之一。从十夫长开始往上,全员武者。所有的士兵着链甲,刀盾手皆是百炼钢刀,精铁大盾。长枪手中的骨干,也都是从当年对抗过汉军铁骑的精锐中抽调出来组成。

远程则是清一色的长弓手,专门从不列颠尼亚征召的士卒,这些长弓手在罗慕路斯入侵不列颠尼亚的时候,给罗慕人造成了重大的损失。

在亚瑟王的最后一战中,不列颠尼亚仅剩的三千名长弓手,十轮齐射毁灭了罗慕路斯一整支军团。整整一万名士兵,活下来的堪堪过百。

那一战的伤亡数字震惊了罗慕路斯元老院,从此以后罗慕人就热衷于在征服道路上,收集各个族群最为优质的战士。

就像是一个二游玩家抽卡一样。

最后玛尔斯横空出世,能够战汉帝国而胜之,其实少不了这些兵种多样化带来的优势。

类似的兵种还有很多,无一例外的,他们最终都被罗慕路斯吸收进军队中融合,成了罗慕路斯实力的一部分。

自从兵种越来越多样化,罗慕路斯步兵的远程输出重心转移,很少再依靠标枪这种笨重的投掷武器了。

但是骑兵不一样,除了少部分地区征召的他族骑兵,绝大部分罗慕路斯骑兵并不擅长骑射,至少和草原人相比,他们在马背上的准头算是烂到家了。

为了弥补骑兵在远程输出上的劣势,他们把因为步兵转型而闲置的标枪拿了过来。

比起步兵的投掷,骑兵可以借助马匹的冲力进行前期加速,常年骑马的人腰腿力量更强,标枪这种东西要的就是腰腿力量。

一名老练的骑兵投手投掷的标枪,腰马合一发力之下,如果战马全力奔跑,可以投出步兵两倍以上的距离。

并且投出的标枪,速度也要远快于步兵。

打个简单的比方,步兵手中的标枪是一发AP穿甲弹,骑兵手中的标枪就是一发APFSDS尾翼稳定脱壳穿甲弹。

这一点都不夸张,因为这群人手中的标枪真的有尾翼。

要是刘玄在这下巴都能惊掉了。

尾翼的原理其实是很简单的,但是想对标枪这种武器起作用,尾翼的材质和锻造水平要求都高,这已经是一种生产力的体现了。

在尾翼整流的影响下,抛上半空的标枪自旋稳定,尖端在重力的作用下对准了下方的草原人。

与此同时,罗慕人还在冲锋,连续抛出两波标枪后,他们冲锋的速度甚至还要快上了一节,完全就是追着标枪跑的节奏。

草原人阵脚未乱,阵型却不由自主地散开了,从数十米高空落下的标枪,只要挨上这么一下,结局非死即残。

他们的纪律终究还是差了些,前方的几个急性子压不住躁动,战马的缰绳一甩,冲出了阵线,只有死在冲锋的路上,才有资格回归长生天的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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