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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物归原主

那年,刘志天还是个少年。

当然,亚特伍德也只是比他大几岁而已。

刘志天记得很清楚,母亲那时候也还没有搬到李照雪公主府里面住。

母亲、祖母和自己三人在公主府外面的一条小巷子里租房子住。

少年时期的刘志天,生活很模式化。

每天上午一早,他便把一箱箱干净的衣服往李照雪公主府里送,再把脏衣服取出来。往往,刘志天要往返三到五次,才能替母亲完成这个任务。

公主府里,不少人会把脏衣服外包给别人洗。

刘志天母亲就靠这个,养活了他和他祖母,在那物价昂贵的帝都里。

送完衣服后,少年刘志天便提早吃了午餐,到城外找师父,学习魔法。到了傍晚时刻,他便自个从城外回来。

那一天,刘志天和往常一样,拖住长长的影子入城。又和往常一样,母亲站在城门口外,等候着自己。

这个习惯,母亲雷打不动,直到几年后搬入公主府中,才改掉。

母亲远远看见他,便从手挎的篮子里,举起一个柑橘,朝刘志天挥手。

在夕阳的余晖下,那大柑橘加镀了一层金色,显得光彩夺目。

少年刘志天看见了。他笑着摇手,踩着轻快的小步走向母亲。

就在这时,一匹惊马从城里奔出,正朝刘志天母亲的方向驶去,引起众人惊呼。

刘志天母亲急忙躲闪,却不慎摔倒在地。

那一刻,惊马的前蹄已经高高扬起,正往刘志天母亲头上落去,而他距离母亲还有十几米的距离。

当刘志天心急如焚时,旁边有个带斗笠的少年突然冲上去,抓住缰绳,把马头轻轻一带,让马蹄落在他母亲身旁,躲过一劫。

紧接着,戴斗笠的少年跃身上马,很快就制住了那匹惊马,赢得阵阵掌声。

刘志天搀扶起母亲,正准备谢谢恩人,却发现那戴斗笠的少年已跟随他父亲,进入城内。

刘志天记得,当时他朝那少年喊了几声“恩公”。

那少年却只是回头一笑,便快步消失在人流中。

当时,刘志天还十分懊恼,以为自己这辈子都将不知道这位小恩人的名字了。

谁知,第二天上午,一个炸裂新闻就在帝都里就炸了锅。

一个放高利贷的富商在昨夜遭了贼。一家十几口都是一刀毙命。家里的钱财也被劫光了,除了笨重的铜钱。

几天后,案情清楚了。行凶的是江洋大盗葛瑞金及他的同伙。杀人劫财后,他们就连夜用飞钩潜逃出城。

城中司寇还根据线人描述,画了他们的画像。

少年刘志天也去凑热闹,挤进人群观看。这一看,就把他吓傻了。

其中有一幅画像正是那个带斗笠的少年,是救他母亲的恩人,同时也是江洋大盗葛瑞金的亲儿子——亚特伍德。

那件惊天大案也让亚特伍德一夜成名。那一年,他也不过是十五岁的少年,却敢跟随父亲进入帝都行凶。

当时,刘志天看着少年亚特伍德的画像,心里是百感交集。

他不明白,这个少年为什么会出手相救陌生人,又为什么会去杀人劫财。

后来,随着刘志天慢慢长大,才了解到葛瑞金、亚特伍德这伙父子,是一群义盗。

一方面,他们杀人越货,另一方面,他们赈济贫民。

再后来,刘志天听说,葛瑞金死了,亚特伍德继承了他的位置。

但近三年来,由于帝国大力追剿,刘志天已经很少在酒馆里听到亚特伍德的消息。

他没想到,如今这个脸上有着一道长长刀疤的盗贼首领,居然就是昔日的恩人,帝国的通缉犯中赏金第二高的亚特伍德。

刘志天紧紧地盯着他,终于在眉目之间,看出昔日那个戴斗笠少年的一些神情。

呵,这一晃,十几年就过去了,时间过得好快啊。

刘志天突然有些感慨起来。

“你他娘的,一直看我干什么?又在傻笑什么?想要拿我颈上首级去换钱就快点。老子告诉你,我这一辈子已经知足了。来吧,别磨蹭了。”

浑身是血的亚特伍德坐在一块石头上,不耐烦地说道。

这一嗓子打断了刘志天的思绪。

他没有吭声,从怀中掏出两张治疗卷轴,掷给亚特伍德。

“你这是什么意思?”

亚特伍德一边不客气地启动了治疗卷轴,一边疑惑地问道。

他看得出来,这两张治疗卷轴是高档货,价格不菲。

这军官为什么对一个帝国通缉犯这么舍得?

亚特伍德有点想不通,也懒得想。

“疗伤后,你就可以走了。”

“你,你说什么?”

这句话更让亚特伍德吃惊,他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这军官居然连天价赏金也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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