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色四合。
“哥俩好啊,八匹马呀……”
“五魁首,六六六……”
男人们划拳喝酒,小子们跑跑跳跳从头桌闹到尾桌,跑个来回就吃的肚子溜圆。
大姑娘小媳妇顺手把吃完的碗盘收拾了,三三两两坐在一起闲话家常,一个个盯着那些个去林家的客人。下午起陆陆续续有人进村去林家,多数都是书生。
本朝规矩,身有残疾面有疤者不可科举,私底下大家伙儿都知道相貌丑陋面目可憎者连县试都参加不了。光是这一点要走科举之路的学子均是相貌端正,加上读书人自带儒雅气质,几个书生坐在一块儿吟诗作对谈笑风生自成风景。
“我活小半辈子还没见过这么多读书人坐一块儿,也不晓得成亲没有?”
“你闺女还小,这就想着帮她相看了?”
“你们可真不害臊,坐一块儿论男人呐!居然不喊我一声,哟,这地儿好,正好能瞧见林家院子。”
“依我说,横看竖看还是修闻最俊!”
“要是算上成亲的,修闻可算不上最俊。”
“你们村还有比案首更俊的?”
“那可不,谁让咱村人杰地灵呐!你瞧着案首相貌一等一吧,案首他弟弟的相貌比神仙都不差!”
“之前南风面黄肌瘦没瞧出来模样好坏,打从他成亲之后有肉了也养白了些,模样确实万里挑一的好。”
“哪儿呢哪儿呢?指给我瞧瞧!”
“喏,那儿呢!”
顺着她指的方向望去——
林南风站在灶边,额上沁满汗珠却丝毫不影响他的英俊,不知林大乐说了什么,林南风唇角勾着抹若有似无的笑。
要不是他身上穿着粗布短打,光看那脸和气质比院子里的书生还像书生。
林南风似察觉有人在看他,偏头望过来,有礼一笑便挪开目光,引得好些个大姑娘小媳妇整颗心扑通扑通跳。
他不在意她们的心思,更在意远处踏着火烧云驶近的那辆马车,倒不是马车有多奢华,相反马车低调不起眼,让他在意的是拉车的马!
体型比寻常马高壮,通体黝黑,双眼有神,马身结实四蹄有力……
战马!
世道变得战马拉车了?
富贵成这样?
打量完良驹才依依不舍挪开眼去观望赶车的,车夫是个十四五的半大小子,眉眼锋利,手中抱剑一身劲装护卫打扮。
经过人时缓缓停下来问路:大婶,林修闻家怎么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