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李泰来身体一抖,眼珠子都快要凸了出来!
任凌云松开了剑,李泰来倒下去。
杀了李泰来,任凌云目光冰冷的扫视了一遍剩下的官差,官差们被吓的纷纷后退。任凌云冷哼了一声,身体一展,身体飞起,飞回了楼上。
飞回了楼上的任凌云,拿起了侠剑,然后从二楼的窗户飞了出去。
第二日。
消息传来:李泰来是被一名叫人蛇的江湖杀手所杀,虽然这名叫人蛇的杀手,最后被官差合力杀死,但人死不能复生,埋骨城官位暂时空缺。
之后,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因为证据确凿无误,江湖杀手人蛇的成名软剑,就留在李泰来的身上。
真正的杀人者,任凌云,此时人已不在埋骨城。毕竟,这里是他的伤心之地。
任凌云已决定赶往中原,那里才是施展雄图壮志、一展抱负的地方。而且,燕盟,也在中原。
决定赶往中原的任凌云,买了一辆上等的马车,还为自己购买了好酒佳肴,他一边在马车里饮着酒,一边悠哉悠哉的就这样上了路。
要去往中原,一路上要经过很多地方,第一个要经过的,就是飞雪城。飞雪城才刚下过一场小雪,任凌云的马车终于赶到飞雪城的时候,不但酒已喝光,就连替他拉车的那匹老马,也口吐白沫,突然死了。
任凌云只能叹气,他本来想买一匹好一点的马的,奈何钱财用尽,只能将就买了一匹老马,谁知道这匹老马这么快就不行了。
正所谓一分钱难倒英雄汉,就算你再英雄再好汉,如果身无分文,在江湖,也是寸步难行。
偷抢拐骗,这些任凌云是绝对不会去做的,虽然他知道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生存方式,但有些事,任凌云,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去做,也做不来的。
这和做不做的了无关。
既然盘缠用尽,又已身无分文,任凌云就只能去找些能赚到钱的事来做了。任凌云考虑了一番,本想去做扛活先赚些吃饭的钱再说,但这种力气活,实在不是一个剑客应该做的。
任凌云只能放弃这种想法。去当杀手?去当看家护院的?去当食客?任凌云摇头,“还是去做镖师吧。”
飞雪城的行刀镖局,正好在招一些身手好的江湖客去当镖师,任凌云本想去行刀镖局,但正好看到附近一家酒铺门前正贴着告示,任凌云好奇之下,就走了过去。
走过去以后,任凌云却很失望,因为告示上面写着:招牵马的伙计。
失望的任凌云正要离开,后面却突然有人喊道:“你是来当牵马的活计的吗?”任凌云回头,就看到了一个正骑在高头大马上的女人。
任凌云一眼就看出,马是好马。马上的女人,也是个不错的女人。马是少见的纯种白马雪花白,马上的女人,一身红衣,威风凛凛,很有姿色。
马上的红衣女人还背着一把厚背长刀。
任凌云一时并未说话。
红衣女人看着他道:“虽然你看起来瘦了些,不过长的还算不错,这样吧,只要你跟着我去中原,路上帮我牵马,钱先付一半,到了以后,我再给你另一半,怎么样?”
任凌云不禁失笑,心中却忖道:“此去中原,这么远的路,才给十两银子,而且听她的口气,这已经不算少了。看来,普通人要想多赚些钱财,是多么的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