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一日比一日更冷,好似忽然降温,让林羡不得不拿出自己薄一点的棉袄穿上。
照了照镜子,编了个麻花辫,骑着自行车便出发去县城。
之前她捡到的狼,已经让人做成狼皮,今日是约定好的日子去取。
要说做狼皮的人,林羡忽然想到昨日那人,她很肯定,他就是在黑市卖给他刀的人,自己的狼皮也是拜托他去弄,给了加工的钱。
就是不知道,他居然是关家大队的人,还挺意外。
到了公社,一如既往地找个地方把自行车收好,随后坐车去县城。
又是一阵差点儿晕车的难受,林羡很快到了,先把自己装扮成另一个模样,这才前往黑市。
许是天气越来越冷的缘故,林羡这次过来,黑市的人少了许多,轻易找到地方,便开始拿货。
“你们老大不在啊?”
她不经意地问了一句,交给她东西的人不是那位关家的人,而是另一个不怎么熟悉的男同志。
“我们老大有事,您是有什么好东西要卖给我们老大吗?”
男同志提溜着眼睛,显得机灵极了。
接过狼皮,看着处理得还不错,一共三张,味道也没有那么重,摸着还算舒服,林羡满意极了。
“没有,只是问一问,之前都是他给我货。”
男同志没再说什么,林羡也没问。
收好东西,林羡又问了一句:“你们这收人参不?”
“你有人参?”男同志的眼神亮得不行,眼含期待。
“咋可能,就是问一问,这玩意儿咋可能这么好找,我倒是听说有人找到过,我想问问那玩意儿贵不?要是贵的话,我也想去找一找。”
男同志的眼神都暗淡下来,言语间带着一些敷衍:“确实,我们找了许久都没找到过,不过这玩意儿倒是贵得很,一根五十年份的,听说能卖两百块,可值钱了,要是我能找到,那就发财了。”
小同志还在做梦,林羡则是深吸一口气,这玩意儿确实贵啊,想到自己空间里的三根,恐怕价值不低。
不过她可没打算卖出去,人参有价无市,钱而已,没有命重要。
在黑市随意逛了逛,买了一些需要的东西,便出了黑市。
天色还早,林羡打算去国营饭店,喝上一碗热腾腾的汤。
不过她先去了一条隐蔽的小巷子,换回自己的装扮。
刚要出空间的时候,察觉到些许不对劲儿,面前好像有一大个包裹落在地上,砰的一声响起。
与之伴随而来的便是一声叫声,同时林羡还眼尖地看见,大包裹上居然有血!
这可不得了,眼疾手快的林羡很快把东西收入空间,自己也跟着进去躲着。
不过三分钟,小巷便被人堵了起来,十来个五大三粗的男人,手里拿着刀棍,气势汹汹地跑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