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非这厮在装死诈我?”他如此想。
孙必振乃是欺诈司的学徒,虽然欺诈司没有欺诈过他,但也害他吃了好几天的泻药,自己的上司尚且如此,异教大祭司就更不能轻信。正因如此,孙必振犹豫着不敢靠近。
但很快,这个保守的念头被另一个渐渐变强的念头所取代。
孙必振的第二个念头代表他的兽性:
“猎头司肯定喜欢异教祭司的头颅吧?
倘若我将此人的头割下来献给他,猎头司必定大喜,到时连灵药都省下来了,岂不美哉?”
如此想着,孙必振不禁感到一阵窃喜。
利益往往是最能带给人勇气和力量的东西,孙必振不是什么圣人,他是个见利忘一切的凡夫俗子。他加入密教的初心,说的高尚些,是为了挽回爱情;说得功利些,他只是想让自己的女友复活。只要拿取异教大祭司的头颅,他就离这一目标更进一步!
在这种诱惑的驱使下,孙必振鼓起勇气缓缓靠了上去。
颅献猎头司!孙必振怀抱着这种美梦,逼近了那个倒地不醒的异教大祭司。
很快,第三个念头出现在孙必振的脑海。
身为一个接受过义务教育,遵守公序良俗的申国人,孙必振的第三个念头代表了他的神性。
孙必振走近后,万分谨慎地打量起来,他发觉异教大祭司的背部浮肿不堪,鳞片也失去了光泽、开始脱落:她似乎并没有很好地适应海洋,盐神降福于她,地狱的盐水却不会包容她。
孙必振壮起胆子将她翻过来,召潮司身上沾满了沙子,皮肤上满是开裂的创口,创口边缘已经被海水泡得发白,虽未结痂,却也没有血液流出,这恰恰是最严重的皮肤病的表现。她的侧腹则沾着不少细小的藤壶,藤壶的分泌物严重侵蚀了皮肤,留下一大片泛红的炎症。
看着召潮司身上的病灶让人不忍直视,孙必振不禁牙齿打颤,他想,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他身上,他受得了吗?他未必就受得了!作为一个良善的申国人,他怎么能趁人之危?他若趁人之危,怎么对得起自己受过的教育?
一念天光变色,一念起死人而肉白骨,仅仅是一个念头,孙必振的命运走向一百八十度转弯。
孙必振义无反顾地从包中取出了食指药剂,取下胶布裹住的瓶塞,将那鹅颈瓶攥在了手里,狠下心,一咬牙,将这瓶灵药灌给了昏迷的召潮司。
要使灵药生效,服药者需要念灵药咒,但昏厥的召潮司现在做不到这点,孙必振于是将自己的手背搭在此人的嘴唇上,代替她低声念到:
“如知此态非全貌,窥其一而知其三。伟哉我主,不吝赐救。伟哉我主,不吝赐救……”
虽然是异教徒,食指灵药的效力还是在召潮司身上显现了:她周身的创口闭合了,虽然身陷昏迷当中,她却被血液倒流、内脏结节的痛苦折磨得战栗起来。
食指灵药乃是欺诈司的杰作,这种治愈至死伤的药性极其强烈,清醒之人往往会被剧烈的痛楚折磨得死去活来,但召潮司身处昏迷状态,昏迷起到了麻醉的效果,否则她很可能活活疼死。
“这可是欺诈司的灵药,你能不能活,全凭造化。”孙必振自言自语道。
半分钟过去了,召潮司开始七窍流血,她身上肿胀的创口也开始渗出血液。
召潮司的反应吓了孙必振一跳,他并不知道,七窍流血是饮用食指药的正常反应,他以为自己的治疗失败了,急忙伸手试探召潮司的鼻息。
没有呼吸!
孙必振急了,他赶忙测其脉搏。
没有脉搏!
最后,孙必振怀着侥幸心理去测她的心跳。
没有心跳!
“她死了?!”
孙必振浑身发冷,面色变得惨白。
这下可好,孙必振陷入了迷茫:没救活异教徒,欺诈司施予的灵药却用掉了,他现在切实体会了什么叫“周郎妙计安天下,赔了夫人又折兵”。
“我在干什么啊!我在干什么!”
孙必振追悔莫及,他愤愤地给了自己一记耳光,早知如此何必当初,现在他该拿这异教徒的死尸怎么办呢?
孙必振方才消散的兽性如今再度支配了他,他盯着泣血两行的召潮司,恶狠狠地说道,“既然如此,你这颗脑袋也没有别的用处了,不如让我拿去行个方便!休要怪我!”
在兽性的支配下,孙必振决定取此人的头颅献给猎头司,可惜他到底是一个没有经历过生杀予夺的年轻人,虽然认定对方已死,孙必振颤巍巍地举起拳头,看着召潮司脸上那两行血泪,无论如何也下不了手。就算下得了手,就凭他赤手空拳,也绝计取不了大祭司的头。
“罢了!就这么完整地带过去吧!整个带过去更好交差!”孙必振自我安慰道。
这么想着,孙必振强忍住恶心,背起了召潮司的“尸体”,一步步走向海岸尽头。
可是,孙必振不知道的是,召潮司其实还活着。
探不到呼吸,是因为召潮司并非人类:她是鲛人,用长在耳后的鳃呼吸。
摸不到脉搏,是因为召潮司的肢体末端覆盖着鱼鳞,隔着鳞片,就凭孙必振三脚猫的手法根本探不出来。
摸不到心跳,则是因为孙必振摸的是召潮司的乳房,隔着一层厚厚的脂肪根本测不出她微弱的心跳。
于是,孙必振傻乎乎地背着一个活的大祭司走向雷暴荒原。
雷暴平原渐渐近了,轰鸣的雷声已经清晰入耳,远处,大灯塔的光旋转在乌云之中,孙必振知道,他离目的地足够近了。
欲望驱使着他,鼓动着他,怂恿着他……
灵药没了,只能拿这异教大祭司的尸首作为贿赂了,绝不能就这么丢下,即使再辛苦,即使再劳累,也要带过去,一定要带过去……
如此想着,孙必振一步一个脚印地前进,汗顺着他的额头流淌下来,他走过的地方,留下一串的湿漉漉的脚印,绝大部分都是他的汗,少部分是召潮司“尸体”上渗出的水珠。
即使筋疲力尽,孙必振还是走得很快,水黾灵药辅佐着他,兽性怂恿着他,无光地狱蛊惑着他,给了他源源不断的力量。
地狱最喜欢利欲熏心的人,它喜欢欲望,喜欢强烈的欲望……
地狱察觉到了孙必振身上沸腾的欲望,为此,海岸线无形间变短了,这是地狱大发慈悲,否则,就凭孙必振的身体素质,根本撑不到雷暴荒原。
半小时后,孙必振脚下开始出现稀疏的蓝紫色草本植物,粉红色的海水也几乎消失了。他知道自己抵达了平原的入口,咽了口唾沫,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朝着远方的大灯塔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