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诺科多排列出来的军阵,让阿巴松的心顿时沉入谷底。
“到底是传承上百年的边境实权贵族,果然有几分底蕴。”
见自家统领面有难色,侍立在旁的一名悍将越众出列,跪在阿巴松面前:
“统领大人,弗恩·盖里愿率本部,先攻敌阵,为大人探知虚实。”
阿巴松环视一周,众人纷纷缩起头不敢对视。
开战前,大家都认为白银之斧这次只是银样镴枪头,现在一看,人家还是有些实力的,
刨去一万动员兵,至少还有近万的战兵,
大家半斤对八两,谁也不敢再说稳胜二字。
动员兵,打起顺风仗来可是相当勇悍的,一旦自己这方陷入劣势……
“弗恩,率本部前出一百步,试试他们的成色!”
弗恩的本部兵里,大半都是身经百战的优秀战兵,补充进去的也都是战兵,没有动员兵、农兵这种二线炮灰,战力还是很有保证的。
弗恩部的行动,立刻引起了诺科多的注意,他立刻派出一个精锐小阵上前迎击。
小阵有四百多士卒,其中30名披甲战士、50名精甲战士,两百多装备齐全的民兵等,领队是他亲自培养的骑士。
和亨利完全不同,精通军阵的他,不仅不会苛责自己的麾下,而且尽量做到了赏罚分明,甚至常常会关心他们的家事,直属的近百精骑全都是他的死忠,所以在这关键的时刻,手中才有足够的忠诚人手可以委以重任。
各自前行百步,两个“小小方阵”之间的距离,只余不足百步!
弗恩本部人数超过两百,前排是二十名披甲战士和四十名精甲战士,其后有三十名经验丰富的军中弓手,最后方是装备齐全的上百民勇。
“前进,教教他们怎样作战!”
弗恩站在最前排,全身重甲,手持盾、斧,威武霸气。
在他的带领下,亲兵和精甲战士纷纷喊起号子,引领全队踩着整齐的步伐继续前进。
踏、踏,踏、踏。
白银之斧这方的领队受诺科多的耳提面命,深知不能和斯特朗的精锐方阵比阵列,发挥好人数优势才是正道。
“愚蠢的斯特朗人,人数只有我们的一半,所有人,准备冲锋,首功归我们了!”
领队放声大喊,脚下却纹丝不动。
他的亲兵队率先喊了起来:“首功!首功!”
喊口号这事,银斧子爵领的军士和民兵都熟,
众人齐声大喊:“首功!首功!”
整齐热烈的口号,让领队看到了旺盛的士气,
他开始调整各排之间的距离,做好冲锋前的最后准备。
七十步,六十步,五十步。
“冲锋!”
“冲锋!”
双方领队几乎同时发出冲锋号令。
“杀!”
“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