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坦的荒原上,双方军团一先一后,展开以生命为赌注的双向奔赴。
迪马克一脸淡然,虽身处战场,心思却已经回到了繁华的王都。
刚从清苦的法师学院毕业,就被派来这个穷乡僻壤打这么一场无聊的战斗,还得救回那个没脑子的表哥,他嘴上不说,心里可没少犯嘀咕。
也就是自己聪明,向家里要了指挥团队,不然真要他亲自指挥这些臭虫,只是那浓烈的口臭气味,都能恶心得他几天吃不下饭。
说什么边军战斗力强,好好的军阵,这才慢行不到二十步,就显得有些散乱了,队列歪歪扭扭,和王都阅兵式上整齐的方阵完全没法比,
尤其是前阵作为先锋勇士的三百农兵,这会儿就已经看不出队列了,
这些家伙走着走着就挤作一团,如同一群蠢笨的猪猡。
迪马克撇撇嘴,没说什么。
指挥团早就汇报过了,前面那些炮灰,本就是军中最蠢笨的一群,留着也是浪费粮食,索性直接丢到前面,能浪费些敌军的箭矢,就算他们立功了。
指挥团的团长脑子都要炸了,这些边军的素质之差,简直突破了他的想象。
无论如何他都想不到,这些蠢蛋是怎么在十几步的过程中,将严整的军阵走成一锅粥的!
他是真的有在军中实习的,王都那边领主临时征募的民兵团,他都亲自指挥过,那些泥腿子的表现都比这些所谓的老兵要好到不知哪里去!
但不管怎么说,斯特朗人两倍人数的大军同时进军,还是给了瓦奥莱特非常大的心理压力。
作为白露领的老对手,瓦奥莱特比斯特朗军官更加了解他们麾下的士卒。
身处边境,除了要面对雄狮王国的领主军,还要随时应对山匪流寇以及敌对部落的袭击,白露领民风彪悍是形成了共识的。
但这些家伙并不擅长战阵,即便出自同一个部落,他们的酋长也不会贸然带领所有人往前冲,他们能够有效控制的,最多两百多人,再多就会很快崩溃。
现在,对面打着白鸽旗帜的家伙,居然敢于两千人同时推进,实力真是深不可测。
不过,他并不认为自己会输。
对面的骑兵团只有一百多名轻骑兵,自己却有二十重骑、六十轻骑,还有五十名随从骑手,无论数量还是质量全都碾压他们。
只要骑兵决战获胜,区区两千步卒而已,能逃回去一半,就算他们跑得快!
瓦奥莱特的组织和训练做得非常好,雄狮战旗下的步兵步履整齐,士兵们自觉地调整自己的步伐,始终保持队列的严整。
一路走来,他对这些步兵们的队列训练从未停止过,这是他从新群山骑士布莱顿那里学来的。
提升战斗力最快的方法,除了实战,就是队列训练。
现在,训练的成果终于变成了战场上的无敌之势!
整齐划一的步伐,赋予了士兵们无穷的勇气,他们从未像今天这样认可自己军团一份子的身份。
鼓点暂歇,老练的军官们带头唱起军歌。
“烽火照耀边疆,寒光照铁枪。”
“披甲执锐军士,阵列似城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