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南岳下了课就颠颠地跑回家里,用冷水和肥皂迅速地把自己搓洗地干干净净,然后换上自己晾晒在阳台的那一套白衬衫和西裤。
还着重梳了一把他的寸头,趁秀秀没在又掏出藏的很好的中药膏涂抹了一遍,要不是条件不允许,他肯定还得擦上香膏。
见情敌必须严阵以待!
哼,他倒要看看,这个老林的儿子有多大的腕儿,他对自己的脸还是相当自信的,不然秀秀也不会嫁给自己,就看老林的儿子姿色如何。
准备完毕后就借了常文济家的新自行车往小南门去,他们在出门的时候就商量好了,如果秀秀五点钟没回家,他们就分开去小南门,然后在小南门门口汇合就好。
等霍南岳到小南门门口的时候,不知道是不是正宫雷达作祟,他一眼就看见了站在小南门穿着中山装、戴着银丝眼镜,斯文俊秀的男人。
林耀钦也注意到了霍南岳,霍南岳的军人气势太出众,且听秀秀说她丈夫是军人,他还特地去找倪九华打听了一下,得知秀秀此时的情况,抛去她优秀的履历不说,她的丈夫是团长,自己怎么和他比?
二人对视的视线仿佛带着火花闪电,谁也不让着谁,直到秀秀来了。
秀秀一到就挽住霍南岳的胳膊,对着林耀钦抱歉的笑了笑:“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这位就是我的丈夫霍南岳,这是我幼时的朋友林耀钦。”
单凭秀秀对霍南岳的亲昵,和对林耀钦的礼貌疏离,想必他能懂自己的意思。
果然,霍南岳的尾巴高高翘起,而林耀钦则晦涩的笑了笑,看着秀秀说道:“我订了小南门的包厢,我们快进去吧。”
订包厢需要提前知会的,人刚坐下很快就可以上菜了。
“我特地让厨师加了一道你小时候最爱吃的拔丝地瓜,就是不知道京城的厨师做不做得出沪市的味道。”
林耀钦对着秀秀说着,但眼神若有似无地往霍南岳那边飘,妥妥的在炫耀他们之间有青梅竹马的情谊。
霍南岳的脑筋飞速转动着,可恶,他娘也没有教他怎么处理情敌,只教他怎么笼络女人的心了。
秀秀可不能被他迷惑了,他想了又想,憋出一句:“秀秀应该最喜欢我做的饭才对,只有我自己做的饭才能让她多吃几口。”
那天秀秀第一次吃的那么饱,小肚子都凸出来了。
林耀钦毫不认输:“秀秀从小胃口就不好,真是麻烦霍团长了。”
二人之间的气氛仿佛弥漫着一股火药味,秀秀摸了摸鼻尖,难怪男人那么享受女人为他们争风吃醋呢,这种状况莫名的有点小爽。
她也没有沉溺太久,霍南岳到底是自己的男人,理所应当要帮着他的。
“我的身体早就已经好了,现在能吃能喝,南岳手艺好,就是余妈的手艺都比不上。”
当初余妈能从一众保姆里脱颖而出,一直被范家带在身边,就是因为原主从小胃口不好,就喜欢吃她做的饭。
林耀钦叹了一口气,眉眼弯弯表情遗憾道:“看来我出国后真的错过了很多事情,还没有恭喜你新婚快乐呢,这是我从M国带回来的丝巾,我看M国很多年轻姑娘都喜欢这种丝巾,你看看喜不喜欢。”
说着,打开手中粉色的礼盒,里面静静躺着一条粉红色的纯色丝巾。
霍南岳心里的小手帕都快扯烂了。
狐媚!
竟然用这种外物引诱秀秀,简直不把他这个正宫放在眼里!
“谢谢你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