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她就是。
不是也得是。
这一刻,陈旭站在阳台上,久久不曾动弹,他在喃喃:对,就是这样,劳累了一天,你是该记下点什么的,我的宝贝。
这一幕观察对于陈旭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
无比重要。
因为这简直就是一个奇迹。
一个习惯于写日记的女孩,对于陈旭的寻宝之旅来说,绝对是……老天爷最大的恩赐。再也没有比这更好的线索了。
因为在那些笔记里,如果翻看到,陈旭有九成九的把握,他完全可以找到那二处宝藏的相关线索。
这可不得了,我爱你宝贝。你是这天下最勤快的好女孩。
原本在陈旭的打算里,他根本就没有设想过周紫繁会有记笔记的习惯,毕竟在如今这个年代,谁还会记笔记啊,那几乎是已经绝迹了的事情。
然而眼下里,祖宗保佑!
满天神佛保佑!
她居然,有这么个好习惯。
很好,太好了!既然知道了她有这种习惯,既然知道了翻看笔记就可以顺藤摸瓜找到线索,那么迅速调整计划,倒是不晚。
陈旭转身,重新把饭菜热了一遍,然后自斟自饮,他给自己倒上了满满一瓶泡沫横溢的啤酒,对着虚空,与自己碰杯。他要庆贺今夜见到的一切。他觉得自己今天又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这实在是可喜可贺。
接下来,陈旭也是够沉得住气的。
连接二十多天里,他除了每天回到城里转移一笔现金之外,全部时间都泡在这个镇子上了,表现出了非凡的大将风度。
他不怕时间漫长。
毕竟没有人知道他租下这套房子来,仅仅只是用于观察的,且是观察对面楼房里的一个落魄女孩。
所以他在这里呆多久都没有关系。只要能够得到那些笔记,陈旭不住乎花掉了多少时间。
多少时间都行,陈旭什么都不怕,唯独担心自己再度出现操之过急。
所以,他克制着自己的心头火热,每天只是默默地如同一个大田鼠似的,躲在暗处窥视。
在这段枯燥的时间里,陈旭对于周紫繁的观察和了解,已经越来越多了。这是不动声色的二十二天。除了有一次,陈旭在院子里遇到了周紫繁。幸好,周紫繁是个不爱与人对视的乖乖女。她的目光温和、懒散,直接从陈旭的脸上越了过去,压根就没有停留。
但是,还是好险啊。
万一周紫繁认出了陈旭,她一定会很震惊很震惊地嚷嚷:“你怎么会在这里?”
陈旭已经想好了答案。他要理直气壮地说:“我来要我的香烟。”
那毕竟是一包价值125元的好烟,他来要回去,不是很正常嘛,完全是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
但幸好,最糟糕的事情没有发生,陈旭躲过了直面交锋,他变得更加谨慎了,出门时,一顶鸭舌帽,一副酷酷的墨镜,他就不信了,都这个样子了,周紫繁还能认出他。
如果还能认出,那就没有办法了,他会先下手为强,雄纠纠气昂昂的扬起脖子,瞪眼。
“我的那包好烟,你没弄丢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