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焙烧的时候,刘正轩让来福带着刘忠去村后的小山上砍一些白杨木的小树枝。
山上有很多白杨木,含有的树脂少,结构又细又均匀。树枝砍回来后,只能用手工拿刀修切成合适粗细的铅笔杆。
铁匠铺定制的粗铁丝,放在大火上烧红,一点一点地烧烙在铅笔杆的中间部位,形成中空。
刘正荣这时候好奇地跑了过来,问道:“二哥,你们在做什么?”
“铅笔,是用来写字的硬笔。”刘正轩微笑着回答,“做好了你就知道了。”
随后,又让刘忠把焙烧后的笔芯用手工修成合适的粗细,蘸点猪油插进中空的铅笔杆,把笔头修尖。
修掉的笔芯,用大火烧软再焙烧,又能接着使用。简易的铅笔终于都做好了,因为没有机器,纯手工制作又是第一次尝试,速度特别慢。
好不容易完成了,刘正轩拿着这个时期的第一支铅笔,在买来的纸上写下刘正荣、刘忠、来福的名字。字迹很清晰,效果非常好,写的是正楷字。
刘正荣看着写的字,惊奇地说:“二哥,这比毛笔快多了,而且写得也挺好看的,让我也试试。”
刘正轩把铅笔递给刘正荣。刘正荣平时跟着两个哥哥学过认字写字,尤其是她三哥刘正栋教了很多。她母亲张会兰的父亲是邻村的秀才,张会兰从小就跟着学习读书写字。
所以张会兰从小也教导四个孩子读书写字,只是刘正轩之前不太喜欢读书。刘家的几个孩子经常在一起玩耍,也常常一起写字读书,虽然读书的成绩不一定好,但认字写字还是都懂一些的。
刘正荣写的字也很漂亮,字迹清晰又秀丽。看着自己写的字,刘正荣开心极了:“二哥,这个铅笔用起来太方便了,给我多做几支好不好?”
来福和刘忠都抢着回答:“好的四小姐,等午饭后,就给您做。”
中午吃饭的时候,一大家子人围坐在一起,男的一桌,女的一桌,厨娘和下人也跟女的一桌。当周传香把做好的饭菜端到前院时,那浓浓的香味一下子就吸引住了刘家每个人。
周传香做了四个菜,盘菜片烧五花肉。盘菜也叫芜菁、大头菜、圆萝卜,因为形状像圆盘,和萝卜很像,但实际上和萝卜是不同的品种。味道和吃法跟前世的萝卜一样,在这个时期已经普遍种植了。
还有小白菜炒鸡蛋,做法和前世相同。黄豆焖猪脚,烧肥肠(猪下水,这个时期动物内脏都不吃),还有卤菜,包括卤猪脚、卤口条也就是卤猪舌头、卤猪尾巴。
菜都用定制的铁盆装着,这个时期吃饭的碗都是平底碗,而且是粗陶瓷的。
闻到那诱人的香味,一家人都馋得不行,着急想吃。平常百姓家最多一个月吃一次肉,很多人家甚至只有过年才吃肉。猪脚、肥肠、卤菜这些更是从来没吃过。
活泼的刘正萍尝了一口问道:“这些都是什么菜,真好吃,以前都没吃过。”
周传香接话说道:“这些都是二少爷教我做的,喜欢吃,以后多做给少爷小姐们吃。”
刘为宗早就拿出在市场上买的酒,给他爹和两个弟弟都倒满,说:“爹,我敬您,明天就开始盖房,又要让您操心了。”说完,一口喝干。
刘方亮喝着酒,吃着美味的菜,一时高兴得不知道说什么好。
这时刘正轩也找他爹刘为宗倒了碗酒,倒不是他想喝酒,他只是想尝尝大晋朝的酒是什么味道。
“爷爷,二叔、三叔,我敬你们。”说完也一口干了。现在的酒比较浑浊,酒精度数比啤酒还低,难怪水浒传里武松能喝十八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