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个狼狗似的小伙子,一旦吃饱就连眼神都清澈了,他们跟在常巧之身后,气势与早上就完全不一样。
子曰:食色性也,吃饭本来就是一件能让人愉悦的事情。
自村里遭灾了之后,这些小伙子就从没吃饱过,每天感觉挺抑郁的,虽然活着,但身体缺乏正气,脑子里总有些可怕的变态想法,天天考虑的是怎么死才凄美,好好的小伙子愣是被折磨得如弱柳扶风一般。
但现在不一样了,肚子里有食,精气神也足了,现在的他们强得可怕,好像不干点什么暴力犯罪的事,都对不起那么多笼馒头。
现在只要常巧之伸手一指,他们就会嗷嗷地冲出去,反正指哪打哪,绝对听二丫姐的话。
雄纠纠、气昂昂的一行人走上了山道,看啥都好奇,时不时地跑前跑后,捡个石头,或是弄根小棍挥舞,就像一群离开父母,刚得到自由的小朋友。
一路上也有个别流民想趁机打劫,但在看到他们跃跃欲试的眼神后,自己反倒心生怯意,灰溜溜地走远了。
如此走了两天,这日前行途中,突地从山上冲下来一群山贼。
罗成兴奋地大喊,“二丫姐,来活了!”
正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他们好不容易碰到不开眼的山贼,竟自己撞了上来,立刻就像一群骄傲的雄孔雀,急于表现自己。
常巧之赶紧走上前去拦道:“不要打,都是自己人。”
“咦?是二当家啊。”为首的贼人拱了拱手,“大当家这会儿在山上喝酒,二当家要不要也去喝上两杯?”
“走,头前带路!”常巧之回头,却见小伙子们站在原处一脸懵逼,遂纳闷地问道:“怎么了?走啊,山上有肉吃呢。”
罗成一脸纠结,“二丫姐,我们不是去当背夫的吗?”怎么会往山上走?
“是啊,时间还早呢,我带你们去山寨里转一转。”
众小伙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时还没来得及进行认识上的转变,山贼不是人人恨不得诛之的歹人吗?怎么会是二丫姐的朋友呢。
那自己跟着二丫姐混,到底是良民,还是山贼?
“没事,他们人很好,是专门保护来往行商、背夫的,以后你们还会经常跟他们打交道,不如趁早混个脸熟。”
众人震惊,怎么听着好像不是拦路抢劫的山贼呢?倒像是一群镖师。
常巧之跟着山贼往山上走,罗成等人犹豫了许久,终于还是咬牙跟上,进了贼窝怕什么,大不了杀它个七进七出。
大胡子的山寨设在一人当关,万夫莫开的山垭口之上,用巨石垒成寨墙,那山顶便是山贼居住的地方,里面有房有地,还养鸡种菜。
当然山寨里也有女人,有的是走投无路跟着过来的,有的是山贼的家眷,就在山寨里做些洗衣、煮饭的活计,不知内情的外人进来,还以为这是个小村庄呢。
常巧之熟门熟路地来到最大的木屋,里面一群人正在热火朝天地打叶子牌、掷骰子、推牌九,她在人群中找到正跟人拼酒的大胡子。
一拍他肩膀喝道:“喝醉了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