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打宁王撤军后,广城原本沉寂的商业又再次繁荣,而且因为被围得时间有些久,大家都像刚从牢里放出来似的,特别喜欢报复式消费。
常巧之再一次抓住风口,隆重地推出了山贼乐项目,客人还能身临其境地进行角色扮演。
旅游嘛,都是从自己待腻了的地方,跑到别人待腻的地方去。
很多人现在恨不得离广城远远的,听说城外有座原生态的山寨,还是胡千户未发迹前的祖传产业。
在被围城的这段日子,广城百姓和胡千户有了很不一般的感情,为了支持他,很多人都想去山上住几晚,体验一下胡千户当山贼的乐趣。
当然为了让游客体验得更真实,常巧之把已经把从良的山贼给请了回来。
几位山贼围着她纷纷嚷道:“二当家,咱们是来轮休的,怎么还要来山寨当值啊?”
“你们喜不喜欢玩啊?”
“喜欢啊,可山寨有啥好玩的,房子还是那个房子,石头还是那个石头,谁会闲得没事来这里玩啊。”
常巧之循循善诱,“以前是不好玩,但有了游客就好玩多了,你们到时候就扮山贼吓唬他们,每月兼职可有一两银子哟,这买卖划算吧。”
众人嘻笑道:“能玩,还能拿银子,搞得我们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放心吧,二当家,做山贼我们是专业的。”
常巧之还真担心他们玩得太过火,把客人吓着了,特别叮嘱,“一定要把握好度啊,尽量把气氛控制在惊喜之内啊,可千万别弄成惊吓啦,毕竟他们才是掏钱的大爷!”
山贼乐的第一批游客,才刚来到山下呢,就被劫持到山里做肉票,这一部分有些太过于真实,搞得很多人都吓尿了。
然后常巧之便会以二当家的身份出来,让这些肉票体验一番劳动改造,什么劈柴、喂鸡的活都得做。
就在游客感觉自己花钱买罪受,想要逃跑的时候,常巧之就以山寨需要发展,以他们表现太好为由,可以正式加入山贼队伍,跟着一块去绑新客人,然后再把自己受过的苦,让别人再受一遍。
身份一下子发生转变,让他们颇有翻身做主人的感觉。
最后和山贼一块大块吃肉、大碗喝酒,一块儿唱歌,一块儿疯,由苦到甜的生活,实在太惊喜了。
结果短短两三天相处下来,客人都不想走,纷纷恳求,“我能不能留下当真的山贼啊?”
扮山贼的几位卫所士兵,立时板着脸,给他们念了几条律例,比如,“凡是强盗行为已经实施但未得到财产的罪犯,应被杖一百,流三千里。 若得到财物,罪犯不区分首犯、从犯一律被处以斩刑…… ”
果然当山贼有生命危险啊,游客虽然心有向往,但也不敢跟朝廷对着干,只能略带着遗憾离开,打算去城里当一阵子牛马,赚够银子再过来玩。
随着旅游项目越来越火,潘知府却上门诉苦,“常东家啊,你知不知道这个什么山贼乐,带坏民风、民俗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