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桀发疯了。
他把时亲在地下室关了两天一夜。
这期间没有吃食,全凭她一口气撑着。
整个过程阴冷又漫长。
长时间缺光令她双眼黯淡,原本泛灰的瞳色此刻更如一滩死水。
时亲舔了舔干裂的唇,喉咙哑得说不出话。
万幸林桀没有真的想杀她,只是警告她,甚至等着她求他。
但她不能开口。
被抢来抢去挺没意思的,她必须要解决这个情况,否则她就要像皮球一样来回转。
这种情况持续了一天。
时亲渴得受不了,在地下室里找了把满是血垢的刀,顾不上会不会感染,果断割开手腕。
她开始喝自己的血。
突然,不远处响起大门沉闷的响动。
一缕竖形光亮透了进来,随即越来越大。
高大的人影冲了进来。
“时亲!”
林桀双目赤红,一把钳住她的手腕,咬牙切齿:“你宁愿喝血也不肯开口求我放你出去是不是?”
眼前的女人虚弱至极,整个人瘦了一大圈,脸颊凹陷,下巴尖尖的,在昏暗的环境中犹如恶鬼。
即便这样,她也是好看的。
她挑起眸子看他,眼里没有一丝温度。
林桀第一次觉得她这么陌生。
他想不通,她就这么喜欢路易斯?
她缓了缓,哑着嗓子开口:
“你不是说,成全,我吗?”
林桀怒极反笑。
“还惦记这事儿?”
他瞥了眼她受伤的手腕,“我已经让人把刚才的监控发给路易斯那边了,你最好祈祷你的心上人会来救你。”
“如果他过来,我会让你跟他陪葬的。”
她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嘴角扯出一道笑容,“就凭你?”
林桀脸色瞬间冷了下来,手掌用力。
她伤口的血从他指缝间流出。
时亲忍着疼,一声不吭。
瞧她隐忍的模样,像极了为爱奔赴的有情人。
林桀眼睛几乎要喷出火来,黑得骇人。
他直接将她打横抱起。
男人肩背宽厚,她在他怀里小小的一只,瞧着有极大的反差感。
“好好活着。”
“我要让路易斯死在你眼前。”
……
时亲从地下室出来之后便晕了过去。
一大半是饿的。
当她醒过来的时候,外面的天一片漆黑,只有零星的巡逻灯在规律地闪烁着。
她的手腕被纱布包扎好,甚至换上了干净的衣服。
她的身体清爽光滑,有清洗过的痕迹。
床头柜上摆着一碗清淡的蔬菜粥,香味浓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