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了,我可是很会做呢。”方太初笑着说话,但是她的眼里却又流露出一丝丝悲伤的情绪来。
小时候屋子的后面也有一大片的竹林,里头的笋特别的胖,一个个看着就很好吃的样子。那会她妈妈总是会挖一些笋来做笋脯吃,可是从来不让她吃,后来自己便学会了做。
出门在外,她想吃就会自己去做,久而久之,也就做得格外好吃了。
她将处理好的猪蹄放在锅里直接开始炖,秦淮很自然的坐在灶台前面,看着柴火。
“我现在就去挖竹笋,你就在这里看着火,一会记得加点水,不然锅得烧干了。”方太初嘱咐道。
转身又到旁边去切了一根萝卜,猪蹄炖白萝卜,特别的香,她以往就最爱吃了。
她将切好的萝卜端过来放到旁边,又说,“炖一个时辰之后就将萝卜放下去,别的什么都不用加,我一会挖完了笋就回来。”
“好。”秦淮微微一笑,一双清透的眸子明亮又好看。
方太初拿着锄头和背篓就去了屋子后面的竹林,之前在这里砍过竹子,她知道这里有竹笋可以挖。
一锄头下去带起来一片土,竹笋的根很深,因为他们要深深的扎根在土里地吸收养分,等几年过后,雨后春笋会很快就长成参天竹子。挖下去的时候也是很费劲,方太初看着挖出来的竹笋,她的手上已经有些微微泛红了。
以前在家中的时候也种地,那时候年纪小皮肤娇嫩,很快手就被锄头磨破了皮,疼了她好几天。现在看着自己这双手,倒是要比之前粗糙好多。
现在她看来,粗糙的手也并不是没有好处。
这会已经是到了午时了,日头正盛的时刻,她一锄头一锄头的挖下去,没挖出来一根竹笋就已经累得汗流浃背了,身上全是密密麻麻的汗水,险些将身上的衣裳都打湿完了。
“真累啊!”
她坐在地上靠着竹子直摇头,背篓里面只有一根带泥的竹笋。
“大爷的!种地好累,我要回城里打工去!”
她有些许颓废的看着面前的竹林,阳光从竹子的缝隙中照进来,竹影映照在地上,阳光斜斜,竹影绰绰,看着就如同一幅画卷一般好看。
不过她现在可没有那个心情去欣赏,面无表情的歇了一会儿,又认了命。自己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总是要比别人格外努力的。
“不就是挖个笋吗,有什么难的,一点都不难好吧。”
她轻轻哼了一声,扛起锄头又开始干。猛的一锄头挖下去,又挖下去,将竹笋那厚厚的根挖断了,掰出里头白嫩的笋。
太阳的光影慢慢的往西边去了,竹林里这会都没有那么炎热了,方太初才挖好了一背篓竹笋背着回去。
小院子里,炊烟袅袅,炖猪蹄的香味从厨房里头飘出来,那香味,简直能将人给香迷糊了去。
“秦淮,你可以下萝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