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云和Ava在小屋里待了五天,牧云哪里也没去。对于美国他只有憎恶,没有喜欢。
分别时,
“Ava,办完事我就直接离开了,你就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以后有任何事情都可以打给我,知道吗?”
“好的,你自己小心,现在你真的成孤狼了!”
Ava给牧云拿了一把手枪和一个弹夹,“这把枪是没有登机的,完事可以扔掉。”牧云坐着她的车来到闹市区,租了一辆车后跟着Ava一块回她的老家。
Ava的老家在两座山丘中间,这里人口密集,商铺林立。牧云跟随Ava把车停在了她的商场门前,Ava瞟了一眼牧云的车后走了进去,牧云看看商场牌匾心中默默祝福。
牧云把车开到一家酒吧附近,根据Ava提供的情报,欺负他们夫妻的那个小帮派常聚集在此。
此时刚到中午,牧云走进一家咖啡馆里,坐到窗口位置正好可以酒吧门口。
点了些吃喝,牧云耐心的等待着酒吧开门。
其实他这一次的决定十分冒险,因为他已经成了FBI的眼中钉。不过他答应Ace的事就要做到,本来也是刀头舔血的营生。
一直等到下午两点半,酒吧终于来人了。
看到陆续有人进去,酒吧的logo也被点亮。牧云在桌上放了小费后走出咖啡馆。
他没有着急进去,而是在酒吧周围转了一下。熟悉了周边路线后,牧云走进了那间酒吧。
酒吧不大,很符合小地方气质。
“先生,我们还没营业,稍晚点再来吧!”三四个服务员正在打扫卫生,牧云就像没听见一样坐在了吧台外的高脚椅上。
一个男服务员走过来,“先生,我们还没开始营业呢!”牧云冲他笑笑,“不急,你可以先给我拿一瓶酒,我慢慢喝!”
说着牧云掏出一沓钞票,全是百元美钞放在吧台。服务员原本要坚持原则把牧云赶出去,但金钱让这个世界充满魔力。
“好的先生,您想喝什么酒?”服务员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牧云扫了一眼柜台上摆的酒,很多他也不认识,因为他不喜欢逛夜场。
“我要求很简单,好喝就行,你也知道的我不差钱!服务员走进柜台,“当然,以您的品味肯定要喝这一款了。”说着从柜台上拿出一瓶方瓶威士忌。
牧云接过来看看,‘Pappy Van Winkle’(范温克),黑色和金色为主色调的酒标,红色的蜡封充满复古气息。
“打开吧!”
“先生您是整瓶都要吗?”服务员看看吧台上的钱。牧云看看他,“怎么?这些钱不够?”
“够了够了,两千美金就可以,您那些不止两千了。”牧云把钱往前推了推,“多出的你自己留下吧。”服务员以为自己听错了,他还是头一次收到这么多小费,客人还一口没喝。赶紧拿起钱数了数,足足三千多美金。
“好的先生,马上就为您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