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行印度,拉维,美籍印度人。华尔街投资分析师,因为造成客户大额损失后逃回印度,现在雇主要干掉他。”
牧云点点头,“嗯,没什么难度,客户提供拉维的基本信息了吗?他在印度什么地方?”
“雇主只提供了拉维的原籍信息,但我感觉他不会回到老家,所以找到他是最难的!”
“先过去再说,你调查一下拉维的社会关系和背景,他在美国华尔街肯定有关系最紧密的人。”
“好的,那我先给你订票!拉维回到印度的第一站是孟买,他的家乡是金奈,你要去哪里?”
牧云想想说,“去金奈吧!”
牧云收拾了一下,蒂娜把他送到机场。两人吻别,牧云登上飞机。
金奈,
世界一百大都市地区之一,拥有大型商业和工业中心,以文化遗产着称。内无河流,外无海洋,常年高温令人窒息!
牧云下了飞机迎来扑面的热浪,热浪中还夹杂着一股未知的臭味。鸭舌帽,黑墨镜,淡蓝色防紫外线服,超轻薄透气的网面鞋,这些都是蒂娜给他准备好的。
出了机场,一个高大的黄皮肤男人举着牌子‘lone wolf’,牧云心里好笑,心说这哥们够直接的。好在牧云做了伪装,冲他招了招手走过去。
“走吧!车在那。”
高大男人指着马路对面停着的一台吉姆尼,牧云不禁疑问,“你确定?”
“当然,哈哈哈,这玩意在这常见。”牧云理解他的意思,可是他们俩坐进去不挤吗?
结果上了车才发现,这款两门版本空间绝对够用。高大男人开车离开机场。“你需要的东西都在后面,在这里要防止小偷和抢劫,还有就是这该死的天气和臭味。”
说着男人递给他一瓶风油精,“这个你绝对用的上。”牧云看着外面的景象,实在想不出这味道究竟出自哪里?
开了大约二十分钟进去市区,在一个十字路口前男人把车停下,“我要下车了,祝你一切顺利!”牧云下车来到驾驶位,用手机设置导航赶往拉维的老家。
拉维的老家在金奈的市中心五十公里处,有点城郊结合部的意思。牧云小心的开着吉姆尼,躲避着大水牛和三蹦子,来到了拉维老家住所附近。
这里的恶臭味更重,牧云不得不拿出那瓶风油精抹在鼻子下面。又戴上口罩但依旧难以呼吸。
“妈的,要速战速决了!”
牧云翻身从后备箱拿出武器包,里面有一把无声手枪,一把匕首,一小瓶无色液体,几件当地服装。
检查武器没问题后,牧云换上衣服下车,走向拉维家人的住所。
这里的房屋规划杂乱无章,十层楼就有八种色差。楼与楼之间没有缝隙,排水沟直接连接到房子里。大白天蚊子比苍蝇多,牧云胃里一阵翻腾差点吐出来。
牧云不得不加快步伐。
拉维的家在巷子最里面,牧云时而握紧双拳,时而狠掐自己大腿,就像憋屎那样忍着不吐。
终于到地方,牧云敲响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