噼啪...噼啪...
火焰在倾颓的房梁上燃烧着,碎成几块的桌椅家具在房屋中间的夹道上散乱得堆砌在一起,太阳已经沉下去一半,只露出半张愤怒得发红的脸来。
气温又下降了些,但林思衡竟觉得有些燥热。
倒在地上随处可见的密密麻麻的尸体,映在林思衡的眼前,几匹失了主人的军马在尸体间来回走动,不时发出两声嘶鸣。
林思衡忽然觉得有些荒诞,前世密集的灯光,与眼前摇曳的野火在脑海里来回变幻,扬州城里的脑满肠肥的豪绅商贾,与眼前这些临死前都未必能吃上两个月饱饭的“乱军”形成的对比如此强烈。
“唉......”
边城走过来,坐在他身边,神色间并不为此间地狱般的景色动容,见林思衡似乎有些发愣,低声问道:
“公子在想什么?”
林思衡瞧他一眼,略微扯扯嘴角,笑道:
“我在想,大概这就叫,一将功成万骨枯啊。”
边城随手将身边一根野草拔起来,连着草根上的土疙瘩,随手丢出去,轻声道:
“这才不算什么,不过是几千人的作战,打的又是一帮没什么作战能力的流民,我听闻早前瓦剌还强盛的时候,年年寇边,与边军作战,那才是真正的尸横遍野,血流漂橹。
这只能算刚刚开始。”
林思衡又叹息一声:
“原本是打算最好一次硬仗都不用打,等敌人自溃,咱们一路咬着追上去就好,到底还是绕不开这一仗,骑兵损失了多少?”
“战死了八十二个,重伤五十三,轻伤二百一十七个,这一仗伤亡勉强到一成。不能算什么硬仗。
如今还能骑马作战的不到二千四百人了,真准备去开封?”
风吹过来,林思衡捶捶腿站起来,方才在乱军中自己也被人用刀枪在甲裙上戳了两下,好在甲胄得力,不曾有什么伤势。
“先收拾收拾吧,尸体都烧了,掉进河里的尽量都捞上来。
俘虏暂时看押起来,五人一队,一人逃跑,全队连坐。
叫老二带着他底下人充当军法队,所有缴获归公,重新分配,私藏着斩。”
有了这一场大胜作背书,带着这伙骑兵拿了一场大军功,林思衡到此才敢把军律“十七禁五十四斩”真正立起来,若是之前他就蹦哒着在军中立规矩,只怕刚刚作战的时候背后就已经有冷箭朝他飞过来了。
郑阳手里拿着两块干饼也走过来,这场仗打得并不算艰难,偏偏他此时头上却裹着绷带。
几人当中就以郑阳年纪最小,又是第一回经历这种阵仗,不免有些紧张过了头,打到后来体力不济,叫人隔着头盔在脑门上来了一下。
“怎么样?没什么事吧?”
“没事,皮外伤,公子先吃点东西吧。”
“这一仗打完了,说说,什么看法?”
郑阳盘腿坐在地上:
“我是觉得,咱们虽胜了这一仗,也难说就有多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