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力铺卷整个大明城,很快我便找到了马市。
一个中年,身穿粗布衣,正在马厩里喂着马,很快我便找上门来。
那人察觉到我的脚步声,转头看向我,露出一个和善的笑容:
“小兄弟是来买马的吗?我这里的马都是在忘秋原抓的赤云马,速度和耐力皆是上乘,就是马性格比常马烈一些。小兄弟若是喜欢,皆可带走。哈哈”
我摇头一笑,问他:“请问掌柜的,我看到这马市似乎只有掌柜一人。”
中年掌柜无奈道:“前段时间是有一位小厮的,只可惜那位兄台家中有急事,便急急地走了,我就只能一个人操忙这些活了。”
我点点头,走上前观察着这些马。
我看着马的眼睛,马儿也看着我,一瞬间,我似乎看到了无边草原,狂风席卷,马蹄咧咧。
我收回目光,看向中年掌柜,笑着说:“掌柜的,这马不是烈,它只是渴望自由。”
中年掌柜眉头一皱,疑惑地看着我,问道:“莫非小兄弟不是来买马的?”
我向着中年掌柜抱拳道:“有所失言,掌柜不要怪罪,我想代掌柜的照料这些马儿一段时间,不知掌柜的意下如何?”
中年掌柜似乎有些懵逼,再次仔细打量了我一眼,可能他觉得我像个出身不凡的公子,好奇我为什么来马厩这个又脏又累的地方干活,他迟疑道:“呃,小兄弟这是想在我这儿当个小厮?恕我直言,我观公子气度不凡,来我这里怕是有些掉价。”
我摆摆手道:“无妨无妨,我只是喜欢它们罢了,还望掌柜的成全。”
闻言,中年掌柜也半信半疑的答应下来,接下来,掌柜告诉我他姓江,名锦尺。曾经也是个大家贵族,因为一些官权的纠缠,从此家族一落千丈,如今也是凭着祖上传下来的驯马的本事,在大明城中混了口饭吃。
不过如今国泰明安,许久不起战乱,马的需求也降低了很多,导致他现在也是苦不堪言。
接下来,我和江掌柜签了条文画押,半日时间,江掌柜将小厮的事情讲的事无巨细,这让我不禁多看了江掌柜几眼。
江掌柜似乎注意到我的目光,笑道:“从前家中长辈叨唠,耳濡目染之下,也学会了叨唠的几分真传,哈哈哈哈哈。”
我暗暗感叹,看来江掌柜的身世也是大不简单。
嗯,我成了一名光荣的马市小厮。
这时我突然想到,曾经那位齐天大圣也是弼马温啊,哈哈哈哈哈。
“江掌柜,我可否骑一骑这马?”
江锦尺摇头笑笑:“当然可以,不过万万不可耽误来客。马市后方,是供小厮住的坊屋,虽然比不上家中,但也可供落脚。”
“我明白,那便多谢江掌柜了。”
江掌柜摆摆手,继续的喂起马来。
看来,他也是个爱马之人,我见到马看向江掌柜的目光中,也并无怨恨,只有亲切。
黄昏向晚,狂风凛冽,马蹄卷动青草,四周风景飞速朝身后掠去。
身下马儿肆意的奔跑,我能听见马儿剧烈的喘息。它大概很久很久没有这么放肆的奔跑了,跑了很久很久。
它追着落日而去,像是在欢庆,我有些不想将它带回大明城了,这无边忘秋原才是它的家。但是这样不太好,马厩中还有不少马儿呢,今天有些晚了,马厩中的其它马儿应该饥肠辘辘了吧。
我俯身对着身下的赤云马说:“回去吧,你的兄弟姐妹们应该等不及了,你跑了这么久,应该也饿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