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苦师兄了。”林青青很狗腿地替他捏了捏肩膀。
秦毅在医学方面,天赋异禀。
对药材的气味,尤其敏感。
他走过的地方,方圆十里,寸草不生。
啊不,是没有一株草药能逃过他的法眼。
他去寻找朱果,事半功倍的。
秦毅很享受林青青的“有事献殷勤”,他舒服的眯了眯眼睛,“嗤嗤”的笑:“有事叫师兄,无事喊秦毅,真真的小人做派。”
那轻软慵懒的声音听不出一丝责怪,反而满满都是宠溺。
“嘿嘿嘿,大恩不言谢,容当后报。”被贴脸开大的林青青半点儿不羞愧。
她已经决定了,与这个世界告别之前,她的财产会分给她的挚友。
秦毅,会成为最大受益人。
比千金小姐养的还娇贵的人,从杏花烟雨的江南来到了环境恶劣的宁古塔。
无异于,从天堂走向地狱。
他这自行发配的行为,是为了尽可能延长她的寿命,陪着她度过最艰难的时光。
这份恩情,她铭记在心。
秦毅被哄得心花怒放,这么一株生机盎然的小草,能染绿一片荒漠,他怎么舍得眼睁睁看着她枯萎呢?
要不,他就跟阎王爷斗一次?
赢了,小丫头且做人间长寿仙。
输了,他在她坟前种满同心草,坟后种上相思树苗。
闲暇的时候,就来跟她说说话。
走走走,明天就进山去。
林青青的后顾之忧,交给了夜云州和秦毅去解决。
站在陆家田地里的牛大壮,却一个头两个大。
他一直以为读书人是天下最聪明的人,没想到这群人,怎么教都教不会。
陆皓握灌了笔杆子的手,拿着锄头,重如千斤。
一锄头下去,小顺子“嗷”的一嗓子应声而倒,后脚跟儿掉了一层油皮,鲜血染红了鞋袜。
“我怎么说你好呢?说你瞎吧,你一锄头就伤了一个人;说你不瞎吧,你连土地和人都分不清。唉,我就奇怪了,在我们乡下,你这样没用的人要打一辈子光棍儿的。我就想不明白啊,你那既漂亮又能干的媳妇儿,她看上你什么了啊?”
牛大壮撕了衣襟给小顺子包扎伤口,转过头来跟训孙子似的训斥陆皓。
哎呦呦,眼睛瞎的是林姑娘啊!
人家找男人是打着灯笼找的,她可能是闭着眼睛摸的。
吃她的穿她的,还敢跑去污蔑她,这样的男人,留着干什么啊?
“你知道什么?我是读书人,做不来这下力气的粗活儿。我可是进士出身,皇上钦点的探花。在京城的时候,不知道有多少高门大户家的千金小姐想嫁给我呢!我肯娶林青青,那是她前世修来的福气。”
陆皓把锄头扔到了一旁,怨气冲天。
唉,虎落平阳被犬欺,落魄的凤凰不如鸡。
现如今,连一个泥腿子都敢来教训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