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海峰开口问道:“目前都采取了哪些侦查措施啊?”
目前我们主要采取了两大项措施,第一项便是如天罗地网般的大范围查枪,呃,主要是以两个发案地为中心,在下野地和莫索湾这两个垦区展开排查工作。我们就像辛勤的蜜蜂,在两地之间的工作单位中穿梭,根据案件的分析,给犯罪分子勾勒出画像,并依据他的作案条件,布置了这大面积的摸底排查工作,发动群众,如汹涌的波涛一般,全力摸排犯罪嫌疑人。这方面的工作,由我们周大队长汇报一下。
周建国接着讲道:“我们目前确定的主要摸排条件是,有作案时间,会驾驶摩托车,同时也能熟练地使用军用武器,有暴力犯罪前科,且分析为两人以上作案,摸排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
昊宇接着说道:“枪的情况在此向大家汇报一下,郝处长率领一组,负责马拉斯、沙湾以及奎屯市;我则带领一组负责五家渠、两湖地区和奎屯车牌子地区。石河子他们将自行负责。我们耗费了 8 天时间,将这近 2 万平方公里范围内的所有有枪单位都彻查了一遍。这些有枪单位涵盖武警、民兵、银行和军队。我们对武警、民兵、银行这三个系统展开排查,对他们所有执勤武器中的 500 多支 56 冲锋枪和 81 杠步枪,每一支都进行了射击测试,并提取了射击样本进行比对,结果并未发现这支枪。此外,还有两个部队单位需要与军区联系后才能展开排查。就目前排查的情况而言,民兵和武警的武器管理都堪称铁桶一般严密,出问题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故而,我们推测部队单位枪支出问题的可能性也极小。如此一来,便有一个问题需要我们思量,这支枪是否有可能是从外部流入的,而非源自我们这个地区。”
鲁天听后说道:“我们查阅了一下公安部有关枪案的通报,河北去年有一支八一杠被抢。基本情况大家都已明晰,大家谈谈自己的看法吧,无需拘谨,畅所欲言。”
鲁厅长,我有两点看法。你讲,你讲。
从石河子公安局同志介绍的情况来观之,这两个案子里,犯罪分子皆具有显着的长途奔袭之特点。88 案与 75 案皆现摩托车之影,且 75 案之罪犯于白昼作案时竟未蒙面。由此观之,罪犯理应非本地人也。从这两个案件之间的距离而言,亦能印证此问题。我甚是赞同薛局长之分析,犯罪分子于石河子当有长期生活之根基。如此,便引出一问题,此二案之犯罪现场皆非罪犯之居住地,那么罪犯之落脚点究竟在何处呢?
薛万山言:“理应在两个案发地之外,尚存第三个地方,或为犯罪之落脚点。”
我全然赞同薛局长此观点,落脚点当在第三点。且我个人倾向于 88 案与 75 案之间之某处。下一步之工作重点,当为查找此落脚点。
鲁天继续问道,那第二个问题呢?
第二个问题是,犯罪分子现今手中已然有一支长枪矣,据我所知乃是五六冲锋枪,88 案又抢得一支短枪。可以言,抢枪绝非他们之最终目的,那他们抢枪究竟是为了何事呢?我个人以为是仇杀或劫财杀人,劫财杀人之可能性尤大。
鲁厅长,此仅为我之一些看法,供大家参考。
莫要谦逊,莫要卖关子了,继续道来。
此二案皆是长途奔袭、抢枪,我以为罪犯之最终目的尚未达成,他们或会继续作案,且或会是大案。我们已然将此情况向公安部五局做了汇报。
洪涛,你须小心,此家伙极有可能冲着乌鲁木齐而来。
哎…… 哎,哎,说话怎能如此刺耳难听?
那我们得赶紧如临大敌般布置一下防范工作。这个必须争分夺秒地抓紧布置,部队的枪更是要继续严查。
明天我就马不停蹄地去军区联系。
对于犯罪分子的藏身地,石河子的同志有何高见?
这个问题我们和薛副局长已经深入探讨过,按照常理,案发地无疑是重中之重,然后再逐步向周边蔓延。犯罪分子对案发地避之不及是板上钉钉的,我们更倾向于呼克公路和石墨公路的交叉地带,也就是十户滩和泉水地一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