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麟霄看着自己大哥这不值钱的样子颇为无语,以前怎么就没看出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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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仨以前也并不是像现在这样天天待在一起,都有各自的院落,除了李岚峰还和娘亲一起住。
李麟霄跟当时才一岁的李岚峰,是和自己爹娘一起用膳的。
李鸿武则是在自己院落里的火房开小灶,但他因为要习武,还要念书,吃太多容易感到困倦,师父便不许他用太多膳食。
来到这边,李鸿武又因为买不起太多的米面肉菜,打到的猎物又要人情世故一些出去,两个弟弟也还小,得多吃些。
便是更没法吃个饱。
直到刘恒辰来了,那头大野猪也来了,他才彻底释放了天性。菜合口味,又纵着他吃饱喝足,还有甜滋滋的茶水解腻。
虽说以前也猎到过一只狍子,肉也多。
但是李鸿武他开始只会把肉丢水里撒盐煮熟,十分腥气,十分难以入口。米也只会水煮,甚至最开始做的时候米都还是夹生的。
后面还是有婶子告诉他要用姜蒜一起煮肉才不会腥,这才能好吃一些。
不是没尝试自己捣鼓,好险没把弟弟们齁死。要么就是差点把火房给烧了,若不是刚好有个婶娘上门送菜,真的不敢想。
后面李鸿武也就不敢再造次了。
这也是为什么李鸿武心甘情愿把一些野物送去给张叔和孙叔家的原因,人家做的菜都比他做的好太多,白面馒头也够软乎。
所以刘恒辰的出现,让这三个“苟延残喘”的小孩子,彻底明白
“吃,乃人间一大乐趣也”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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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武眼巴巴的等了半天,终于得了刘恒辰的指令。
“行了,这鲊肉可以了,端走吧”
他用手巾隔着,把那一盘鲊肉①端去堂屋。
刘恒辰也盛好饭,让弟弟们端好自己那份,他自己用胳膊举着那盘香菇白菜炒腊肉,两只手各端一碗饭,也去了堂屋。
李鸿武这是头一次吃鲊肉,很是新奇,一口肉就干了两口米饭。
刘恒辰也是第一回吃到古代的家养猪肉,口感似乎比起前世更结实有嚼劲一些,猪肉独特的腥气很淡。
确实很不错,贵有贵的理。
那盘炒腊肉刘恒辰特地把油脂煸出来,然后倒了,就是防止只吃粉蒸肉太腻,现在看来这决策很对。
连吃了三块就已经有些腻到了。
赶紧来一筷子白菜,再扒一口饭,又是满血复活。
四个人都吃得嘴巴油光水滑的,像是抹了唇蜜一样。
李鸿武也是胃力全开,几个弟弟们吃完,就是他来扫尾。
把底下铺的最后一块儿芋头吃进去,满足的打了一个响亮的饱嗝儿
刘恒辰嫌弃的瞥了他一眼。
“大哥怎么和半个月前差这么多..被夺舍了吗?”
“我也是头一回见大哥这副德行...”
“小爷现在吃撑着呢,不同你们计较,嗝,二弟快些帮我倒碗茶。吃太多了!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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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解①:古时候没有粉蒸肉这个叫法,一般都是叫鲊(zhǎ)肉,还有鲊辣椒鲊茄子,非常好吃下饭,有兴趣的宝子可以搜一下试试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