腊月二十九,晨光熹微。
早早起来的阮毓,把一碗杂粮粥放在温阮床头。
“软宝,吃了早饭再睡。”
她剥了个白水鸡蛋,送到女儿嘴边。
在工作上,温阮是果决、犀利的专业法医,无论面对多难的案件,她都能从尸体上找出凶手留下的蛛丝马迹。
但在工作之余,她最喜欢的两件事却只有吃和睡。
再加上阮毓深知警察的辛苦,心疼女儿时常因一个电话就要大半夜起来直奔命案现场。
因此,对温阮也格外宠着。
面对女儿没事就喜欢赖床的行为,她没像多数父母那样说教,而是时常端着早餐送到孩子嘴边,让温阮吃饱了再睡。
缩在厚厚棉被里仅露个脑袋的温阮,半闭着眼睛张嘴吃下半个蛋白。
如果不看那张即便睡眼惺忪也依旧难掩美貌的面容,仅凭此刻她又懒又馋的样子,任谁也无法将她跟雷厉风行的冷艳法医,当成同一个人。
喂完两个鸡蛋后,阮毓又端起粥碗。
温阮在母亲面前,即便脸皮再厚,这会儿也有些遭不住。
她刚想起身自己喝粥,却被阮毓按了回去,“外面冷,你把手拿出来一会儿又得焐半天才能热。”
北淮地理位置特殊,冬天既没南方的暖阳,更没北方的暖气。
过冬只能靠一身正气。
市里小区的门窗封的严实,开了空调还能稍微好点儿。
但村里的房子不仅空间大,而且保暖性也差,开了空调也有些难熬。
温阮枕着母亲送来的抱枕,猫儿般用脸蹭了蹭她的手。
撒娇道:“妈,你真是世界上最好的妈妈!等以后你老了,我也这样照顾你。”
“你可千万别有这个想法!”阮毓惊恐拒绝,“就你那厨艺,要真这样照顾我,那就是恩将仇报。”
温阮,“……”
“妈,你这样很伤我的心!”
阮毓,“那也是你想伤我的胃在先。”
温阮又蹭了蹭母亲的手,企图让她收回这话,“妈,我做饭也没那么难吃嘛~”
“别乱动,小心脸上的伤。”阮毓轻拍她的脑袋,“是没多难吃,只是让仙贝都掉头就走而已。”
温阮,“……”
母亲口中的仙贝,是温阮小时候家里养的黄色小土狗。
因为喜欢吃旺旺仙贝而得了这个名字。
就是这样一条剩饭剩菜不在话下,猪食鸡食也得尝尝,甚至连屎都吃的狗子,却在面对温阮专程从自己刚做好饭菜里挑出的一块肥肉时,直接转头跑了。
真正从行动上证明了什么叫——狗!都!不!吃!
当时,这事让温阮在家里被笑了一年。
阮毓喂女儿喝完一大碗粥后,又给她掖了掖被角。
“软宝,村头你盛荣爷爷家里的小孙子今天结婚,我一会儿过去帮忙,你中午想吃什么?妈妈回来给你带。”
在农村,无论婚丧嫁娶,都是一家有事全村帮忙。
只不过,以往阮毓在医院上班,常年加班回村时间又少,没怎么参与过这样的事。
后来,她辞了医院的工作成为了入殓师,村里人虽然不会当面说,但脸上的忌讳与行为上的远离,都让阮毓明白他们在害怕什么。
因而,寻常情况下,如非必要她绝不会主动往别人跟前凑。
尤其还是嫁娶、满月这样的喜事。
可这次不一样,是办事的主家前些日子主动喊阮毓过去帮忙的。
温阮听到这话,瞬间困意全无。
“妈,我跟你一起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