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的小姑娘两条麻花辫垂在平坦的胸前,确实显得有些瘦弱。
皮肤也不如记忆中无霜那般白皙,与他记忆中曼妙的身姿有所不同。
不过,他对她可是有过深入骨髓的负距离了解,对她的每一个细节都了如指掌,嘿嘿。
眼前的小姑娘,无论是样貌还是眼尾的小红痣,都和无霜长得一模一样。
她情绪波动大时,那颗小红痣的颜色会比平时更加鲜艳,正如现在这般。
还有她那不凡的身手,同样出色。
他就知道,老天爷一定会把他心爱的人也送到了这个时代,让他们有机会重逢的。
随即,他又叹了口气,也许小姑娘穿越过来后,真的不记得他了!
毕竟这样的事以前也不是没发生过。
想清楚之后,司臣决定,不管小姑娘是否记得他,他都要重新和小姑娘建立起联系。
优秀的猎人往往以猎物的形式出现,但他是天秀!
所以哪怕死皮赖脸,也要把心爱的人追回来!
于是司臣清了清嗓子,挤出一个自认为温和无害的笑容。
但他一身军装,眉宇间那道疤痕,让他整个人看起来总有些痞坏痞坏的。
整一个兵痞子的形象,感觉不太正经!
沈念霜看到司臣这样的笑容,心里就是这么想的,这狗男人又在四处放电,招蜂引蝶!
她不知道的是,司臣只对她这样,对别人,他一向是冷漠的。
“小姑娘,你的身手真不错,有没有兴趣加入军队,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子弟兵?”
司臣问道,心里打着小算盘。
如果能把小姑娘留在自己身边,那岂不是近水楼台先得月,还愁拿不下老婆吗?
而且老婆身手这么好,和他一起训练、出任务,简直就是无敌组合。
他越想越觉得这是个好主意,光是想想就美滋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