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迟迟,景熙熙。”
燕京城 。
一位骑着黑色骏马的将领,威风凛凛地率领着一队精锐士兵前行。马蹄声整齐有力,哒哒作响,士兵们步伐划一,手中的长枪在日光下闪烁着森寒的光,将领身姿挺拔,鼻孔朝天。
此时,前方悠悠传来一阵丝竹管乐之声,是新晋国公爷李景乘坐着国公府的豪华仪仗缓缓而来。
那将领看到李景的仪仗,眉头瞬间拧成死结,脸上满是不加掩饰的嫌恶。在他心里,自己手握重兵,理应被众人尊崇。这新晋的国公爷见了他,理应早早滚下轿来磕头行礼。这么想着,他不但没有丝毫避让的意思,反而将马鞭狠狠一挥,扯着嗓子吼道:“都给我加快脚步,冲撞了国公爷的仪仗,那可是他自己不长眼!”
两队人马逐渐靠近,气氛陡然变得剑拔弩张。
李景坐在轿中,听到外面的动静,他微微皱眉,眼中闪过一丝转瞬即逝的怒火,但很快就强压下去,恢复了一脸平静。
国公府的侍卫们见状,纷纷面露怒色,有人忍不住低声咒骂:“常将军也太目中无人了,国公爷可是朝廷新封的,他竟敢如此放肆!”
李景身边的云千更是气急败坏,凑近小声说:“少爷,这常将军嚣张得很,咱们就要这么忍气吞声?”
李景轻轻摆了摆手,随后,他修长,骨节分明的手指掀开轿帘,脸上挂着温和的笑容,对着那将领说:“常将军,今日得见,实乃幸事。道路狭窄,还望将军先行。”
那坐在马上的将领正是当今皇后常素笺常氏的哥哥,畿辅御林军都统常棣 。他居高临下地斜睨着李景,嘴角扯出一抹轻蔑至极的冷笑,别说还礼了,连个正眼都没给,鼻孔里重重地哼了一声,便带着队伍扬尘而去。
*
窗外,夜色如水,静谧而深沉。
李景身着一袭白色暗纹云锦长袍,衣角的丝线在烛光下若隐若现,散发出柔和的微光。他身形修长,身姿笔挺,即便只是安静地坐在那里,也难掩周身与生俱来的华贵之气。
烛火轻轻摇曳,勾勒出他轮廓分明的脸庞,眼神深邃而内敛,右眼角的泪痣为他的面庞增添了一丝别样的韵味。高挺的鼻梁下,另一颗痣宛如点睛之笔,更显他五官立体。双唇紧闭,平素里线条冷硬,然而此刻,凝视着怀中的女子,嘴角不由自主地上扬,尽是柔情蜜意。
王三娘正乖巧地坐在他的腿上,齐刘海下,一双大眼睛扑闪扑闪的,灵动有神。尽管肤色稍深,却透着一种质朴的健康美。脖子上,蓝丝线缠绕的银项圈在烛光下闪烁着微光,随着她的动作轻轻晃动。
此刻,两人正全神贯注地读着一封信,龙颜喜的字龙飞凤舞,又是毛笔书写的古体字,王三娘有很多看不懂。王三娘时不时用手指着信上的字,偏过头,一脸疑惑地问:“这个字怎么读呀,又是什么意思呢?”李景总是耐心地凑近,轻声细语地讲解,温热的气息拂过她的耳畔,惹得她微微脸红。
三娘双手轻轻环着他,原来信中说他们成功帮助了楚楚,楚楚之前遭遇诸多糟心事,如今在城主府安心养胎,即将临盆。
王三娘拿起信又读了一遍,读完后,身子紧紧贴着李景,感慨:“天呐,龙颜喜的心可真善良,感觉他什么都能包容,简直就是个天使。”
李景佯装吃醋,抓着王三娘的手问:“那我呢?我在你心里就比不上他?”
“比得上,比得上,龙颜喜是好兄弟,你是我的boyfriend。”
“说人话。”
“意中人,未婚夫,心上人。”
李景勾起一抹迷死人的笑,抬起她的下巴,嘴贴在她唇上轻声道:“这才对。”
“阿景,你说龙颜喜会不会喜欢楚楚?”
李景思索片刻,说:“我看多少是有点喜欢,不然也不会处心积虑地去救她,人都走了还不放过。”
“老龙这便宜占的,直接三娃。”
“阿景,我们写回信吧。”
“行,写什么?”
“写—阿景,我们什么时候回苍硕城?好想认识一下楚楚。”
“你呀,这才回来,哪走得开啊。”
李景微微皱眉,想到朝堂上的种种纷争,心中满是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