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呆呆愣愣的,好像完全傻掉了一样,看起来格外可爱。
达瑞斯没忍住捏了捏他的脸,随后凑到他耳边,低低一笑,“看你的样子好像听说过我,你很害怕吗?”
赵永澈耳朵痒痒的,连忙退后一步,和他保持距离。
“那倒没有,我只是很惊讶你为什么会说汉语,达瑞斯这三个字我只听塔瓦娜王后提过,其他的我就不知道了。
你很厉害吗?为什么我要怕你?而且你不是白雪公主吗?为什么要说自己是达瑞斯?”
“嗯……这么多问题我该先回答哪一个呢?”达瑞斯歪头,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盯着他。
赵永澈被他盯得浑身不自在,侧过身说:“你想先回答哪个就先回答哪个。”
达瑞斯点点头,收回目光,正色道:“我既是白雪也是达瑞斯,作为达瑞斯,我在一千多年前就已经死了,死的那一年,我刚好三百岁。
你听过塔瓦娜说过这三个字,但并未将这三个字和我的名字联系起来,想来她是在迷失森林听七个小矮人提过达瑞斯家族。
可她并不知道达瑞斯家族是哪一个家族,因为达瑞斯是我的名字,这个家族其实是莫利安家族。
当时,莫利安家族遭遇剧变,几乎都死光了,只剩下我和我姐姐两个人,那时,我六岁,我姐姐十岁。
没了家族中长辈的依靠,年幼的我们生活得举步维艰,甚至只能乞讨为生。
我还记得那是一个无比寒冷的冬日,我身体受寒,高烧不退,姐姐求助来往的富贵之人。
可是那么多来往的马车,没有一辆为我们而停留。
渐渐地,我扛不住,陷入昏迷。
等我醒来后却发现姐姐已经不见了,而我也被一个叫道森的怪老头留在身边当奴隶。
起初我以为姐姐为了救我,迫不得已地把我卖给了他,所以我就告诉自己以后安安分分地做事,希望有朝一日能博得道森的同情去见姐姐一面。
只是我万万没想到,道森不是一个普通人,他是一个亡灵法师,为了追求至高无上的法力,竟然用活人献祭。
刚开始,他每献祭一个人类,他的法力就会大幅度增长,可次数多了,他的法力就开始停滞不前。
为此,他只能寻找别的办法。
而这个办法的媒介就是我。
我天生体质特殊,百毒不侵,妖魔鬼怪无法靠近,最神奇的是,我受了伤会自行愈合。
他之所以会救治我,把我留在身边,就是因为吃我的血肉比献祭任何一个人都管用。
可他并不打算杀了我。
因为他知道我受伤后会自行愈合,所以他每次只割下我身上的一块肉,等我的伤口愈合又割另一块。
如此一来,我不会死,可以一直为他提供新鲜的血肉,但我……生不如死。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五十年,五十年后,道森返老孩童,拥有了长生不老的能力。
随后他凭借年轻英俊的外貌娶了一个年轻貌美的妻子,生下一儿一女。
可没过多久,他的妻子发现了他的秘密,要求一起吃我的血肉,以此永葆青春。
道森同意了。
我的痛苦也加剧了。
我试图逃跑,可每一次都被他们抓了回来。
为了禁锢我,他们……砍断了我的四肢。
可因为我特殊的体质,我的四肢会慢慢长出来。
为此,他们会定期砍断我的四肢,让我不人不鬼的活着。
我想死,可我死不了。
我只能麻木不仁地活着。”
达瑞斯说到这里,缓缓闭上了眼睛,睫毛根部渐渐湿润。
赵永澈怔怔地看着他,说不出一句话。
达瑞斯走到桌子旁,倒了杯水喝,缓缓坐下,闭着眼继续回忆,“十七年后,道森的儿女长大了,他们也发现道森的秘密,吵着闹着要长生不老。
为了安抚他们,道森当天带着他们一起来看我。
我恐怖的样子吓跑了他们。
可是第二天,他们又壮着胆子亲自砍伤我。
从那以后,我身上的伤越来越多了,愈合得也越来越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