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应该是断头酒吧?”庞统问道。
“先生头颅很是高贵,恐怕这个世间没有一把神兵利器能够削得下来。”
萧略自顾自的饮着酒,虽说此话听起来像是在开玩笑,但却透着几分真实意味。
“哈哈,这个比喻恰到好处,我喜欢。”
在冰冷潮湿的大牢内饮酒别有一番滋味,庞统没有像白天那般胡言乱语,他端起酒碗,低头嗅了嗅,紧接着一饮而尽。
“所料不错的话,先生千里迢迢赶到开阳城,其实就是为了见我吧?”萧略问道。
“何以见得?”
庞统既不承认,也不否认。
“千里马虽好,但也要有伯乐不是嘛?”萧略笑道。
话音刚落,庞统侧过头去,打了个喷嚏,随即他紧了紧鼻子,淡淡道:“这么说,你是把我比喻成千里马,而你就是那个伯乐了?”
今夜来到大牢内,萧略就是为了把庞统收于帐下,但他清楚,此人性格向来是桀骜不驯,倘若自己和和气气,恭敬有加,只会适得其反。
所以,想要彻底征服庞统,必然要用非常之手段,以毒攻毒,以心攻心。
“先不说伯乐,我们只谈先生。”萧略说道:“毫不夸张的说,你的春天到来了,当今天下,唯有我能读懂,看透先生,这可是不遇而不可求的。”
眨巴几下眼睛,庞统好奇道:“你能看透我?”
“第一,先生因相貌丑陋,而内心自卑,所以奋发图强,想用才华横溢来弥补自身缺陷,长此以往,你养成一个习惯,语不惊人死不休。”
萧略首先指出他的自身不足,说白了,就是在揭人家的伤疤,以其人之身还治其人之道。
庞统老脸一红,没有言语,算是变相默认了。
“第二,先生自认才华旷古绝今,可谁又知晓,你能耐到底有多大,可是你傲啊,不屑一顾世人的看法,这叫金鸡独立,不合群。”
庞统一边饮酒,一边听着。
“第三,等你终于想出山的时候,却发现找不到适合自己的雄主,于是乎,你便把主意打到了我身上,所以你想试探我,考验我,不过你的手段太过极端,万幸我没有起杀心,否则的话,你将会成为有史以来最愚蠢的天才,想毛遂自荐,却死于毛遂自荐。”
话毕,萧略用着玩味的目光看着他。
这句话,果然刺激到庞统:“就凭你,也想让我毛遂自荐,简直是胡说八道。”
“先生可以不承认,但我却心知肚明。”萧略淡笑道。
“那你说说看,我为何要选择你?”庞统追问道。
“因为咱俩臭味相投!”萧略斩钉截铁道。
庞统微微一怔,竟然哑口无言。
“不要再绕来绕去的了,还请先生还留下来辅佐于我吧。”
“等等,我未建寸功,又未展现一丝才华,你凭什么就如此信任于我?”
这一刻,庞统内心的确是震撼的,他俩素未谋面,可以说彼此之间都不算太了解,但萧略就仿佛真能够看穿他一般,让自己无处遁行。